(请勿转载非新闻网站之新闻,否则视为广告处理,内文须包含新闻作者及日期)
内文:
北市卫工处更新抚远街民宅“后巷”污水管线工程,引发“老违建”拆除争议。市长柯文
哲与松山区里长座谈时说,前市长陈水扁任内规定老违建缓拆,给违建“特赦令”是不对
的,6月北市违建新管制办法会出炉。
建管处订定新的管制办法是6月1日以后取得使用执照的房屋,过户时要检附无违建证明等
规定,防止新违建出现。不过,此一规定不溯及既往。
连结:
http://tinyurl.com/mp9dp4c
其他:
6月1日以后取得使用执照的房屋
新大楼??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05-07 12:18:00新房屋? 那既存违建呢? 科科哲也懂键盘反既存违建?
夹层预售没事,因为建商过户时是没增建的拿照交屋后,除非有明确检举,否则屋主怎么搞,政府没法知道。
作者:
cka 2015-05-07 12:46:00之后阳台外推已死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07 13:27:00所以三楼是买来二次施工后就不打算转售吗? 内文是写过户耶
作者:
SEILAN (潘帕斯的天使)
2015-05-07 14:06:00坪数不大的大楼很多都建商二次增建阳台外推 那整栋以后都过户啦 好好奇要怎么实行这条办法上面少打"不能过户"
作者:
kage01 (嗯)
2015-05-07 17:35:00推1F 还是是1980年的6月1日?
他是说以前的不管,以后新的才管制过户。不过也只有室外看的到的能管。所以未来阳台不能外推成室内,或得设计成可复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