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icarl (马路三四人)
2015-05-04 12:13:19最近有朋友在看屋
看到一案件挺喜欢的,但有一些觉得疑惑的地方
建物坪数: 79.55坪 (含车位17.51坪)
主建物小计:19.51坪
共同使用小计:54.31坪
附属建物小计:5.74坪 (阳台5.74坪)
土地坪数:11.37坪
主建物只有19.51坪
但我们去看时,他是别墅B1-2楼,使用空间至少40坪
本以为他的土地会比较少,但11.37坪应该是正常
为什么会这样?
是否因为在公设里加盖主建物(PS:车位是与主建物完全分开,不相连)
那是否有要注意的地方?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