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税部分
两夫妻不管名下有几间
两夫妻设户籍仅能有一间办理自用地价税
A老公名子
B老婆名子
C妈妈名子
D爸爸名子
要如何可以都用自用地价税呢?
A放老爸
B放老妈
C放老公
D放老婆
如果
A放老公
B放老婆
C放妈妈
D放爸爸
A跟B C跟D都只能个折一半自用地价税
地价税千2自用,千10非自用
房屋部分只要你没有营利事业登记
台北市以外不管你几户都是1.2%税率
台北市3户以下1.2%,三户以上3.6%(以目前说的新法来说)
房屋税没有所谓自用
只有分住家用非住家用
住家用在非自住或公益出租 跟非自住
问题何谓公益出租....
所以都是自住
非住家用就要看你登记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