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
不过公平原则
请美河市将来要请领这笔钱的屋主
一样签下一个协议
"将来美河市房价卖超过原始买价的屋主,愿意将所有盈余捐入这个基金"
不涨不跌,很公平~
至于第二手以后,都已经知道这个政策了,就自负盈亏吧~
※ 引述《travic (low key)》之铭言:
: 如果说 照顾青年是必要的
: 那我想大家都会同意 照顾青年的成本应该由全民共同负担 而不是特定的倒楣少数
: 所以我提议 那些认为美河市自住户应该承受房价的下跌的人都来签署一个协议
: "以后我家要卖的时候 我承诺捐出跟美河市房价下跌比例相同的卖屋价金 做为
: 青年福利基金"
: 因为很多人说自住没差 我也相当认同这个说法 所以这笔钱只在换屋的时候缴
: 一直自住的话就真的没差
: 而如果美河市房价真的没跌 那恭喜 大家都不用缴
: 这样大家负担青年照顾的比例就相等了
: 公平吧? 我相信版上的有志之士一定会踊跃签署
: 请不要让大家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