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人看了一块两年前刚分割好的土地
但它包括了125坪的建地,以及3-4处合计约31坪的计划道路用地
地主想将之合并成156坪,用同样的X万/坪来出售
家人觉得二者应该各依其行情来计价才合理,毕竟道路用地没使用权
只能等政府征收,但以国家财政赤字严重,乡镇小地方根本不太可能被征收到
等于花了上百万却无任何用处...更何况因为计划道路乃多人持分
这块土地的建筑线很难申请...短期间内也无法盖房子居住,只能搭铁皮屋做农用
网上看过道路用地一般是用低于公告现值的2~6成来买卖成交,不过还须视个案而定。
不知这样的认知是否正确?想请教各位先进...究竟该如何谈价较合理?
合计同价?还是分别出价?还请多多指教,非常感恩:)
PS:土地目前在计划道路上舖了一段柏油路,供隔壁一户住家通行到大马路上
但连接大马路的这段路并非计划道路...而是私人土地...地主都有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