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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5日13:58
台中一名72岁陈姓老翁去年把名下一块位于花莲的农地,透过刘姓代书夫妻仲介,以820
万元卖给王姓男子,陈翁回家发现卖太便宜亏太大,因为当时公告现值高达1974万多元,
而陈翁等于以不到半价的价格贱卖土地,他因此拒绝履约过户,遭王男提告。
一、二审指刘男等人具有专业知识,却未依诚实信用原则协助陈翁卖地,判王男败诉并撤
销卖地契约,最高法院今维持一、二审判决定谳,陈翁成功保住农地。
判决指出,陈翁去年2月21日搭火车从台中到花莲出席租佃委员会,经刘男夫妻劝说既然
年迈无力管理土地,不如出售变现,陈翁同意后,隔天与刘妻介绍的王男签约,双方以
820万元成交,刘男并代替王男签一张200万元支票当订金。
陈翁回家告诉亲友,才知受骗贱卖、实在亏很大,于是不肯配合办理农地过户。王男提告
要求陈翁依约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陈翁抗辩长住台中根本不知花莲地价飙涨,且签约卖
地前一天刚到花莲,就在火车站摔倒撞伤头部,隔天精神不佳但因信任刘男夫妻而签约,
主张自己因急迫轻率无经验而受诈骗,请求撤销契约。
一、二审实地勘验这块农地,发现去年2月签约当时公告现值高达1974万多元,今年3月更
涨到快2100万元,显见刘男等人与陈翁签约时,确未依诚实信用原则,虽然应尊重私法自
治以维持交易安全秩序,但个案正义更应优先,本件交易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欠缺社会妥
当性,为避免刘男等人获取暴利,均判王男败诉,最高法院今维持一、二审判决定谳。(
黄哲民/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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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代书、还算是仲介
另外公告现值1974万,实际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