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义房屋离职房仲胜诉
告知买方凶宅不算泄密
好房网News记者曾威智/整理报导
为避免买到凶宅或海砂屋,
房仲业者对房屋买卖的严格把关,往往是消费者安心购买的前提,
但日前却有
房仲向买方揭露凶宅资讯,
反而被公司求偿和控告的离谱案例。
遭公司控告的王姓房仲
原任职于信义房屋,
因为向买方揭露凶宅
被公司一状告上法院,
但法院认为王男仅是执行仲介该有的正常流程,因此判他无罪,
网友得知该案例后,
除了认为公司不该向王男求偿,
还大叹
“哪里有信?哪里有义?”
房仲向买方解说房屋资讯,
属于仲介执行的正常流程
(好房网News记者陈韦帆/摄影)
据苹果日报报导,
新北市王姓女子多年前透过
信义房屋购买中和某住宅,
去(2013)年
她找上信义房屋另名仲介王国强
卖屋,王姓房仲透过公司内部数据库查询发现该屋曾有男子猝死,
辗转告知王女该屋是“凶宅”,
王女因此怒向信义房屋求偿。
后来信义房屋赔偿王女并买回该屋后,反而回头向王姓经纪人求偿300多万,并控告他违反
《营业秘密法》、背信等罪。
法院开庭审理时,
王女虽以和解时有签保密契约为由拒绝作证,但新北地院认为,
依法规定,房仲应将不动产说明书提供给屋主据实填写,
再跟买家解说,
王男为承接业务将房屋资讯透露给王女的行为,
属于仲介执行业务的正常流程,
既无泄密也未损及公司利益,
因此判王男无罪、免赔。
网友得知该案例后感到离谱,
质疑消费者和员工的保障在哪里
(翻摄自苹果日报)
不少网友得知该案例后感到离谱,网友陈静怡认为,
“公司内部资料有建档为凶宅,
本来就要告知来看房的未来屋主,他(王姓房仲)有何错?
而此案可审到一年多才判决,
是法院太忙还是信义房屋的律师太厉害?
消费者及员工的保障又在哪里?”网友陈宥宁则说,
“法律有规定房仲应该揭露房屋资讯,公司怎么可以向房仲求偿?”网友卓柏全以双关语大叹,
“哪里有信?哪里有义?唉…”
来源:
信义房屋离职房仲胜诉 告知买方凶宅不算泄密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55477387783.html
心得:
乡民:
“哪里有信?哪里有义?唉…”
乡民:
“法律有规定房仲应该揭露房屋资讯,公司怎么可以向房仲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