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奢侈税猎漏 别想“先租后买卖”

楼主: fytnship (<( ̄︶ ̄)>)   2014-12-21 22:20:08
内文:
奢侈税猎漏 别想“先租后买卖”
【经济日报╱记者吴佳蓉/台北报导】
2014.12.17 03:00 am
又见逃漏奢侈税歪招,北区国税局再查到一逃漏奢侈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案例,买卖
双方私下约定先签租约,待课税期已过,再签订买卖契约过户,最终因不正当逃漏奢侈税
,遭税局补税,并就漏税额重罚2.5倍罚锾。
图/经济日报提供
北区国税局表示,民众甲在2013年3月24日将房屋出售给乙,并主张房屋在2011年3月20日
已购入,双方交易时,持有期间已满两年,不须课征奢侈税;但经税局深入追查发现,双
方买卖只是表面上看起来正常,但背后事实并不单纯。
税局掌握到,甲乙双方在2012年8月就曾立约,约定先签订租赁契约,乙并先付给甲100万
元订金,说好待房屋超过奢侈税持有期限两年后,再正式签订买卖契约书,届时再付清交
易全额816万元,明显意图逃漏奢侈税。且双方2012年8月立约时,还签订了借屋装修承诺
书,允许乙在买卖过户前,可先进行房屋内部装潢。
鉴于上述种种事证,最终税局判甲须补缴奢侈税,就交易的861万元的10%(持有期间1到2
年间)课征81万6,000元,并重罚2.5倍罚锾204万元。
甲虽不服,申请复查,但由于双方先前立约内容明显有规避课税期限之嫌,且甲确实已先
收取订金,乙在签订租赁契约后,也立即开始装修房屋,对该房地已有实际支配使用权,
因此仍遭税局认定为不正当逃漏税,驳回复查。
北区国税局提醒,稽征机关在查核奢侈税销售日期时,会深入了解以实质经济事实综观研
判,以识破部分民众刻意制造的“障眼法”,呼吁民众切勿以身试法。
【2014/12/17 经济日报】@ http://udn.com/
连结: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9134329.shtml
其他:
国库负债十多兆
光是查奢侈税逃漏处2.5倍罚锾 挹注良多
作者: hitsay (国小生)   2014-12-21 22:31:00
比黑道.海脏郎还狠....
作者: mrdi (迪泡)   2014-12-21 22:36:00
别挑战国税局,他们玩真的
作者: pauljet (喷射机)   2014-12-21 22:42:00
美国黑道都被国税局玩假的
楼主: fytnship (<( ̄︶ ̄)>)   2014-12-21 22:43:00
本例交易还没破千万 就要罚200万 这威力太大了
作者: for3   2014-12-21 22:44:00
养这些退休公务员要花很多钱的 投资客要有心理准备了
作者: Tosca (hi)   2014-12-21 22:47:00
所以之前版上还在讨论什么要不要迁户籍 说真的都是多余的解释权在国税局身上 这例是满两年才交易 照样要你吐钱~
作者: KrisNYC (Kris)   2014-12-21 22:57:00
台湾现在课税比共产党还凶狠...
作者: leochang (leo)   2014-12-21 22:58:00
这种要查的到 应该是有仲介爆料吧?? 不然哪能掌握文件
作者: idleidle (格物致知 温故知新)   2014-12-21 23:01:00
国税局可以发布命令解释,马上生效。不用修法,又少一个漏洞可钻了。
作者: skj0225 (KJ)   2014-12-21 23:06:00
爽啦!果然要查还是有工具的
楼主: fytnship (<( ̄︶ ̄)>)   2014-12-21 23:12:00
还有"函查" 单位可寄文要求回函相关交易或居住事实不回函就列为重点查税目标
作者: Tosca (hi)   2014-12-21 23:21:00
我猜是国税局抓到那一百万订金的金流 才查出来的不然房客住得开心 最后把房东房子买下 天经地义人之常情可是还没买卖就一百万先汇过去 难道租房押金要一百万XD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4-12-22 03:33:00
应该就是那1百万漏馅没错
作者: jjkobe (冷气)   2014-12-22 07:50:00
所以就是乙拿100万租约去报税裱了甲一顿
作者: Tosca (hi)   2014-12-22 08:13:00
不可能拿一百万去报税 是金流被查到你户头里莫名多了一百万 国税局会去追流向 看是否漏被所得结果源头就会追到刚好是房子的租方跟买方其实重点还是 钱绝对不要放银行 银行是最危险的XD我整外的开业学长很早就跟我说这个道理了 被查税查怕了XD当初那一百万如果是现金支付 国税局查不到 就不会有事了
作者: scottprint10 (艾兑路)   2014-12-22 08:31:00
投资有赚有赔合理
作者: este1a (曾几何时臭机八)   2014-12-22 09:43:00
哈哈u see see u
作者: PALLET (阿德)   2014-12-22 10:37:00
好可怕 跟恐龙一样
作者: kaletra (还没想到)   2014-12-22 13:46:00
才查到一件就以为大家会怕了吗?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12-22 13:48:00
100万这种小钱也会查哦@@?
作者: Tosca (hi)   2014-12-22 16:06:00
一百万哪有小 银行跨行汇款五十万以上就要上报了
作者: darthv (闲谈莫论国事)   2014-12-22 16:25:00
厉害喔托斯卡一百万哪里小钱,后面可能藏着一千万资金。。
作者: wei5566   2014-12-22 16:56:00
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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