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男大生租屋烧炭 “ 没卖没损失 ”屋主求

楼主: myeggisbig (雞先生)   2014-11-09 06:16:24
内文:
男大生租屋烧炭 “ 没卖没损失 ”屋主求偿败诉
东森新闻 – 2014年11月8日 下午2:59
就读台湾大学的林姓男大生在学校附近租房子,因为跟家人闹不合就在租屋处烧炭轻生,
房东认为这间房子变成凶宅,向死者家属求偿,原本二审法官认为,房子变凶宅,房价因
此下跌,屋主的权益受到损害,判死者家属要赔给房东186万元。不过死者家属上诉,法
官改判房东败诉!理由是,房子没有出售就没有房价损失。
这栋公寓的二楼阳台挂了几件衣物,看起来有人居住,不过邻居说这层公寓在之前已经空
了好一段时间。之所以空了这么久,因为曾经有住户在屋子里想不开。男学生考上台大,
家人在这里租房子给他住他却在房子里烧炭轻生让房子变成凶宅。
这间虽然是老房子了,不过位在捷运站附近房价很高,根据实价登陆附近同型的老公寓最
近一笔成交价每坪超过50万,但房子变成凶宅,房东认为影响到房价因此告上法院向死者
家属求偿,一审法官认为房子还没有卖也没有毁损判房东败诉,二审却逆转,法官根据鉴
价结果,认为房价下跌1成5,房东的权利受到损害,判死者家属要赔偿186万,不过家属
不服继续上诉,这下判决再度出现变化,法官认为房子还没有卖就没有房价损失,再加上
屋况没有损坏,判房东败诉全案还可以上诉。
连结:
http://ppt.cc/Nr5w
其他:
珍惜生命条款不知道有没有用 没卖没损失嘛~
作者: rogger   2014-11-09 06:35:00
没卖没损失是啥鬼
作者: minihouse   2014-11-09 06:39:00
好扯~~
作者: azurewing (Panda)   2014-11-09 06:51:00
其怪跟家属有关系喔 是因为未成年?
作者: andieschen (机会是留给准备好的人)   2014-11-09 06:54:00
没卖没损失没错啊 真卖掉有证明赔钱 再告就稳赢了
作者: reil (REIL)   2014-11-09 06:58:00
股市散户的逻辑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11-09 07:21:00
这判决.........我不相信,我要看判决全文
作者: sweet222 (就是要让你感动)   2014-11-09 08:28:00
那房东应该要卖的 卖房换赔偿
作者: tpcfireman (台电火人)   2014-11-09 08:37:00
屋主卖给法官便宜点,然后再提告,用实价登录参考亏损,证明损失,法官买低,屋主也卖了再求偿,双方都好阿xd~~~~
作者: sony5566 (陌生人)   2014-11-09 08:47:00
没错啊妳要如何证明损失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4-11-09 09:00:00
有也才亏15趴 真有那么少?
作者: Jiton (找高雄好房)   2014-11-09 09:22:00
的确没卖没损失 等卖了再来说吧!
作者: SkyShih (天行者)   2014-11-09 09:35:00
法官股票这波套到的散户
作者: rainbow321 (joe)   2014-11-09 09:50:00
哦哦 也是啦吼话说大学生也算成年了 要死也是自己的事情吧
作者: zo3i (2031)   2014-11-09 10:00:00
学界实务通说皆认交易上贬值不影响房东所有权积极与消极之行使
作者: timwu1130 (此时无声胜有声)   2014-11-09 10:07:00
房东不好当~
作者: HLPT (I have a dream)   2014-11-09 10:09:00
法官吃屎的 以后没人敢租 要卖价格差 不是损失吗?
作者: silencers (落叶归根)   2014-11-09 10:31:00
投资有盈有亏,当初买入多少钱,现在值多少要依照什么?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4-11-09 12:23:00
神逻辑XDDDD
作者: evil0108 (拥抱黑潮)   2014-11-09 12:27:00
法官也没错阿!现在的房市早已经变成投机商品在炒了。多亏了台湾房市的投资(机)客。让台湾房价起飞不少~只能说法院认证房市是投资商品无误。
作者: hitsay (国小生)   2014-11-09 12:37:00
难怪台湾司法不可信。这种法官!
作者: sxj791220 (瞇瞇眼)   2014-11-09 15:53:00
虽然觉的有怪,但似乎也没错
作者: starpen (韩剧模式暴走)   2014-11-09 16:57:00
房地产就是这样,随便买,随时买,加价卖。隔壁跌价的时候,自己不卖就不算赔。
作者: protoss666   2014-11-09 17:50:00
法官是吃什么长大的?
作者: GianniC (法官之无耻,是谓国耻!!!)   2014-11-09 18:08:00
凶宅出租也有影响 这不用赔
作者: andieschen (机会是留给准备好的人)   2014-11-09 20:31:00
本来没卖出就无法衡量损失了 假设法官判赔但原屋主直到过世前房子都没卖那不就净赚一笔
作者: goah1942 (goah1942)   2014-11-10 00:11:00
他应该打租金损失才会赢
作者: whaleegg (^^)   2014-11-10 00:14:00
你觉得房东过几年卖会告知是凶宅吗?租人也不会提起吧
作者: mystage (亭)   2014-11-10 00:24:00
不就说二审改判了吗??东森标题乱下,哪个编辑下的??我看错了,原来二审又被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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