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直想奖励都更
哪一部分用哪个法条我是不知
两倍容积的标准时太太高
没记错有一个方案是你容积如果用超过现在法令的容积
就用别的方案,原容积的1.3倍
(把主建物占梯间扣掉)
如果以公寓来说,在扣掉梯间后,可以拿到原权状1.2~1.4倍
也就是室内一坪换一坪
楼来说因为本身就有公设主建物+阳台也保你至少1比1
换算起来大概会是原权状的1.1~1.3倍
只是建商要保障原地主用最低或是不找之下
不能逼原地主拿钱走人
建商就赚多出来的30%,像一品大厦这种地段,搞不好建商只拿走20%不到的奖励
假设一品大厦100坪/户 150万/坪
100*150=1.5亿
都更后变成120坪/户 都更后算2百万1坪就好
120*200=2.4亿 (这是指少的保守估计价欧,没意外市值至少3亿)
你说呢????值不值钱???
如果2倍容积的话,那这下可怕了......
一品大厦都更完毕1.5亿变成4亿都不易外
这东西越公开越多人知道屋主只会越高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