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因为要做财产申报
所以把买卖房屋的契约拿出来看
当时我总共花了780万元整
在建物部分契约载明390万元
土地部分契约也是载明390万元
这样子写是不是只是方便当时候谈好的价格啊?
就把土地和建物各分一半
会这样子想是因为我上网查地价
当时是一坪7600元
感觉上地价似乎没有这么贵才是
不过不知道我的计算方法有没有错
我的土地分为一个72平方公尺\ 一个为564公尺(持分为10000分之351)
所以我的土地应该是(72+564*351/10000)*7600=697652.64
是这样子算的吗?
怎么价钱差这么多?
实在搞不懂
所以上网来请问一下
谢谢各位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