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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时报【记者林淑慧╱台北报导】
房地合一税制方案即将出炉。财政部规画,对个人不动产资本利得采分离计税、合并结算
申报课税,并区分自住、非自住不动产,依持有年数,设定分年扣除率,自住屋最高可减
除获利八成;仅有一屋的民众持有5年以上,免征交易税,以降低冲击。
立法院已开议,预计9月下旬召开财政委员会,财政部加紧不动产税改脚步,讨论课税税
基、累进税率及长期持有优惠等项目。
财政部表示,房地合一税制改革,是针对个人及法人处分资产的资本利得实价课税,处分
定义不仅是出售,还包括交换或赠与等,若有实际获利,即必须实价课税。
税率方面,财政部定调采取累进税率,以避免高所得者适用低税率、低所得者适用高税率
,并参考韩国以综所得累进税率,作为房地合一税率,以个人售屋为例,适用税率从5%
至45%。
财政部表示,房地合一将有长期减征优惠配套措施,区分自住、非自住,分年适用不同扣
除率,自用宅可享更多优惠,持10年以上者,扣除率可达80%。
举例,甲君以1,000万元购入自用宅,持有10年后以2,000万元出售,长期减征优惠适用扣
除率为80%,甲君可扣除800万元的特别扣除额【(2000万-1000万)×80%=800万】,
若甲君的综所税适用12%税率,而不动产资本利得税为24万元。
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仅有一屋的家庭,财政部也设有免税优惠,但为求课税公
平,财政部拟参考央行对高价住宅定义,设定排富条款,出售总价3,000万元以上者,无
法适用免税优惠。
另为防堵假自住的逃税漏洞,财部将严格限制,一户免税者须持有5年以上出售,才能适
用免税优惠;由于持有年限较奢侈税2年闭锁期更长,届时奢侈税可望同步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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