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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瞒公设变大厅 判房仲赔下跌房价
TVBS-2014年06月27日 下午13:43
(连结内有新闻影片)
新北市新板特区六处豪宅社区,建商玩两面手法,将开放空间打造成气派大厅,当成公设
卖给住户,遭市府强制拆除之后,一位郭姓住户以卖屋时隐暪违建为由,向卖方提告,法
官认为卖方是故意不告知,因此判房仲要还郭姓住户房价下跌的130多万元。
工人一敲,玻璃帷幕整片落下,去年6月,新北市府大动作拆了六处新板特区豪宅的部分
设施,因为建商不老实,一楼先用对全民开放的公共空间名义,和市府换容积率,事实上
,却装潢成气派大厅,当成公设卖给住户,但依法这是公共空间,并非住户私有。
遭拆豪宅住户(2013.06.20):“(建商)他当时把一楼所有权,换给新北市政府,可是我们
的持分也有这部分,我们当然是要告建商啊。”
其中一名郭姓住户,去年3月,以1685万元购买,将近20坪的房子和停车位,4月底交屋后
,得知社区一楼和部分二楼,被市府认定是违建拆除,还发现他买的房子阳台外推,郭姓
住户以卖方卖屋时,隐暪违建为由提告诉请,减少买卖价金,法官认为卖方故意不告知建
物瑕疵,判卖方应还郭姓住户房价下跌的130多万元。
记者:“你们在交屋时会特别提醒吗?”房仲:“当然我们也会让他们知道啊,也会让他
们知道,有时候可能是在书面上面,可能也许会不会有同行他们,忘记誊写,那可能他有
口头告知,都有可能。”
如果没有充分举证,对方知情或隐瞒,法官很难判断谁对谁错,民众交易房屋时,最好保
全完整证据,以免日后求偿无门。
3.心得或感想:
前面还有凶宅未告知被判刑的
交屋时最好所有资讯透明告知 而且详细文字记载
仅口头告知事后不认帐的机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