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新竹 预售屋不得另外加收水电管线费用

楼主: pinchan37 (新竹 光复路472号7楼之一)   2014-06-06 12:15:39
1.来源连结: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property/20140524/35850484/
2.内容:
外水外电费 须由建商付 政府放任3年才决议 民轰未尽责
很多民众购买预售屋时,到交屋前才发现要多缴数十万元的外水外电费用,引起不少争议
,以往内政部版契约未明确规范,但今年5月内政部函释,确定未来外水外电费用应该由
建商支出。近日却有即将交屋、仍收到建商外水外电缴费通知的屋主,民众游先生向《苹
果》投诉:“政府拖这么久才作出决议,完全没有尽到监督责任!”
内政部2011年公告的“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明白规定,卖方领得使用执照时,必须接
通自来水、电力以及各项设施后,才得通知买方验收。不过却无明确指出接通费用须由谁
支付,加上中南部业者长期习惯将外水外电费用额外收取,时常引发消费争议。
“对购屋族不公”
过去曾发生建商因担心消费者不愿负担外管费用,竟要求接受地下水作为水源,且建商认
为,房屋只要能具有房屋的外观,内部管线安装好就好,外水外电管线施设不在契约范围
内。
因此今年内政部5月2日重新解释,指出往后外水外电费用应由建商支付,却引起许多购屋
者不满,认为3年前建商已违法在先,对这段时间已支付该笔费用的购屋族很不公平。
新竹读者郑小姐表示,当初根本不知道建商不应收取外水外电费用,去年就已缴高达37万
元费用、并非小数目,若由现在开始才不收取,那对同个案子却早已签约完成的民众很不
公平。
3.心得或感想:
政府都是出一张嘴 ,说了就忘了
好事是大家买屋成本 又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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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elda740411   2014-06-06 12:29:00
真的是同流合污。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4-06-06 13:19:00
水电本来就是建设公司负压 瓦斯才是另外付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飞)   2014-06-06 15:17:00
所以未交屋的建案~接下来到底要不要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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