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不知道能不能在这发问
店面承租人 明白表示 如果不转租 下期开始将付不出租金 然后继续开店
她说:不然就给你告 我也只能这样
因此 我的想法是 两个月未附租金 我就会寄存证信函两次
接着(承担一定违法风险)断他水电。
1.
想请问判例上,如果承租方告强制罪是否成立(电铺无人住)?
以及最重的判例是什么 可以缴完易科罚金 然后继续断他电吗
由于对方是426态度傲慢白烂,因此一定要清掉。
2.
我们有签两份契约 公契 私契 (金额不同) 能否只用私契进行诉讼?
PS 如果不能在这PO文 请告知一下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