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请益] 住户与店家的协调契约这样写可以吗?

楼主: toflying (toflying)   2014-04-24 09:39:36
※ [本文转录自 LAW 看板 #1JM6hlhZ ]
作者: toflying (toflying) 看板: LAW
标题: [请益] 住户与店家的协调契约这样写可以吗?
时间: Thu Apr 24 09:37:49 2014
甲最近租了一楼前段开咖啡厅
在通网后段仅一公尺的走道口前摆设书报嫁,
书报架约挡住通道口三分之一,造成同层楼后段的住户乙一家人进出之不便,
(原本直行即可现在却要绕过书报架)
尤其后段住户家中有老人、小孩,
乙担心老人反应慢,小孩跑来跑去,会不小心撞到走道上的书报架而受伤
故住户乙要求与店家甲签署以下契约:
本人甲承租某市某路某号一楼前段开设咖啡厅,
故有装狂店面之权,住户乙不得干涉。
若装潢或设备造成住户乙受伤,除不会要求住户乙赔偿装潢或设备之损失外,
并本人甲愿全额支付其医疗费、复建费、受伤期间请假之薪资、
桑葬费、因受伤当时而造成身上物品损坏之修缮费,等相关费用。
请问住户乙的要求合法合理吗?
此契约是否有法律上的效力?
若双方愿意签署此契约,则应如何将此份契约文字撰写成正式契约内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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