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建商开发先入公会? 基隆市议员不同调

楼主: shhsu (shhsu)   2014-04-20 11:04:52
1.来源连结:联合理财网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306799
2.内容:
建商开发先入公会? 基隆市议员不同调
2014/04/20
【联合报╱记者游明煌/基隆报导】
基隆市政府都发处提出的“基隆市不动产开发业管理自治条例”,要求以后建
商到基隆兴建新建案开发时,应加入基隆市不动产开发商业同业公会提供开发
区位、造价等相关资讯。有议员担心市府权力下放公会不赞成,但有议员认为
可让资讯透明化,应立即通过,保障民众知的权利,全案引发议员正反不同意
见的争议,还没有过关。
市府都发处长王翔钟说,自治条例是希望加强对不动产开发业的管理,保费消
费者权益,因有的开发商公司设在其他县市,加入基隆的公会可以纳管。
自治条例规定凡在基隆市从事不动产投资及综合开发之不动产开发业,应加入
基隆市不动产开发商业同业公会,领取建照前,应检附公会会员证书。
公会针对不动产及开发案的区位、总楼地板面积、工程造价、开工时间、完工
期限等资料,要定期向市府汇报。公会对业者涉有海砂屋、辐射屋或重大不良
纪录者,应通知承造人加强监造责任。
上周临时会讨论时没有通过,议员苏仁和指出,这样等于市府把权力下放给公
会,又无监督。议员杨石城指没有审核机制不可行。
但前天的定期会上又有议员翻盘,议员吕美玲表示,基隆的建商到外地开发建
案,都被要求加入公会,独独外地建商到基隆开发不用加入公会,没人管理,
资讯不够透明化,让一般民众无法获知建商开发了哪些地方、价位如何,要求
马上通过该条例。
议员庄锦田也认为,很多开发者是上市公司,未加入公会,市府不知道到底在
做什么,加入公会有助市府管理。
但议员张汉土持反对立场,他表示,条例中要求建商提供公会相关建造资料并
不妥当。公会只是民间团体,开发业者没有必要提供资料。
3.心得或感想:
无。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