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bbit1951 (八奇之首)》之铭言:
: 大家好:
: 我们家是4个人共同持有一间房子,现在有一个人因为在外面欠了
: 一屁股债,被银行移送法院强制执行假扣押程序,将面临法拍,
: 房屋价值约1000万左右,银行方面说债务人积欠6万元信贷.
: 请问:这样子那1/4的部分会被法拍吗?真的有人会买?
: 若被法拍的话,银行要如何要回那6万欠款?(房屋的1/4约250万)
: 该如何处理好呢?
: 如果家里那个畜生继续在外欠债,其他人要怎么办?
: 请大家帮忙解惑,谢谢。
这里有个案例,提供参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feb/21/today-so5.htm
1/3被法拍 3楼透天厝保不住
〔记者王定传、曾健铭/新北报导〕新北市三重区李姓三兄弟各拥有一栋3层楼祖厝
(约38坪)的3分之1所有权,未料,其中一人因债务问题,导致他的部分遭法拍,
被林姓妇人以256万标下,要求变卖分钱;李家兄弟因无力购回,新北地院法官审酌
双方利益等因素后,判应变卖整栋建物与土地,所得价金平均分配,可上诉。
当地房仲业指出,较少听闻这类案件,但若无法达成协议,整栋变卖或许是上策;这
栋透天厝,1至3楼,市价不同,预估整栋售价落在1千多万;法界人士指出,有许多
投资客专门标这类房屋赚差额。
判决书指出,争议房屋在三重区三和路4段巷内,土地约13坪,房屋有3层楼(3楼为
加盖),合计约38坪,仅一个出入口,须经1楼室内楼梯才可达2、3楼,各层楼地板
面积不大。
去年,林妇花256万元标下房屋的3分之1持分,李家另2名兄弟仍有3分之2持分,双方
无法达成共识,因而告上法院;林妇主张,房屋仅一个出入口,土地、房屋都不大,
若原物分割,土地将变成畸零地,无法利用,遂请求变价分割,所得价金平均分配。
李家两兄弟主张已住40余年,房屋不只是经济价值,还有生活的回忆,但凭经济能力
,实在无法购回,若一定要分割,他们愿将一楼让给对方使用。
法官审理认为,争议土地、建物不大,若原物分割,双方可分得的面积很小,有损使
用价值与经济效益,若依李氏兄弟主张分割建物,将使法律关系复杂,影响各分得人
生活,也非良策,且李姓兄弟无能力购回,遂认为透过市场变卖,使不动产市场价值
极大化,较适当。
记者昨访李家,应门的中年妇女自称是李姓屋主的朋友,对此事只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