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约定交易的法律效力

楼主: aulko   2013-09-19 22:46:16
家里有一户房子想卖掉,
不过由于受到奢侈税的限制, 需要到年底才能交易.
如果现在下委托给房仲, 且也已找到买方, 但目前的合约写的是:
"买卖双方约定年底(某日)就贷款及其他事项协商后签订买卖契约",
想请问各位前辈, 这样的合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年底的约定交易日前, 是否有可能让买方找理由无偿取消此笔交易 ?
另外, 透过这样的约定交易, 是否确实可避开奢侈税呢 ?
先谢谢大家的回复 ~
作者: shhsu (shhsu)   2013-09-19 23:35:00
到财政部奢侈税专区里有个不动产问答篇附件查查吧,印象中,不是以交屋日计算,是以签约日计算期间...
作者: gogin (爱查实价登录的勾勾)   2013-09-19 23:57:00
其实这种约定也怕屋主找到新买方 或房市大涨啊建议该缴就缴吧
作者: everfit   2013-09-20 00:04:00
这种约定几乎等于买卖+仲介三方都在走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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