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买了高雄后驿站附近的老旧透天
内有夹层,所以若要自住一定要翻修才行。
但是大约还要四年才会调到高雄,
所以在思考这四年(或五年)如何处理房子?
方案一:就摆着,等到要住的前一年再来翻修或重建。
这期间如果有人要租来作仓库(40年老屋应该没人想住)就出租。
方案二:现在就全栋翻修或重建,先出租给高医学生。
但是因为不是每间都套房,可能无法全部出租,
而且日后收回自住时还要在小幅处理一下才好住。
大家觉得那个方案比较妥适?
另外,翻修(没有新建照)或重建(有新建照)何者较佳?
重建可能会花较多钱,但到底多多少,我还没有底,
翻修的话就是房子部份权状上是40年的房屋,对银行而言已经逾龄,无法估价借钱,
只能单纯从土地去估价,在想办法加成。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