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农发条例38-1减免遗赠税问题

楼主: asdfonly (How are you!)   2013-01-19 09:54:49
若有土地在重划区,已完成细部计画,且已公告市地重划后
但因环评卡住,导致市地重划仍无法进行
有无机会适用本条规定,免征遗赠税?
请教本版高人,谢谢!
农发条例
第 38-1 条 农业用地经依法律变更为非农业用地,不论其为何时变更,经都市计画主
管机关认定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并取得农业主管机关核发该土地作农
业使用证明书者,得分别检具由都市计画及农业主管机关所出具文件,向
主管稽征机关申请适用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第三十八条第一项或第二项规
定,不课征土地增值税或免征遗产税、赠与税或田赋:
一、依法应完成之细部计画尚未完成,未能准许依变更后计画用途使用者

二、已发布细部计画地区,都市计画书规定应实施市地重划或区段征收,
于公告实施市地重划或区段征收计画前,未依变更后之计画用途申请
建筑使用者。
作者: kai761   2013-01-19 20:21:00
看起来是不行,限公告市地重划"前"。详情去问农业单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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