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请问一下对保问题,请大家能帮忙一下喔~
1.贷款人名下如有另一旧房产,所以无法迁户籍到新房产下(私人问题),
那这样有办法交屋吗? 假设不行,但又是用贷款人名子买的要怎么过户呢?
2.如房屋在贷款人名下,但保证人名下无房屋,
房屋可以用贷款人名子买,但是由保证人迁户籍到新房屋,
然后完成交屋吗? (保证人和贷款人是准夫妻)
3.房屋一定要有人“迁户籍”到新房屋才可交屋吗?
4.建设公司有提出对保后贷款利率,假设贷款人名下有旧房产,
那贷款利率和贷款成数有差异吗? (旧房产已无贷款)
上列问题恳请大家协助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