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不知何时开始有配套措施,任何法案就是要配套,这意思是例外要多。
配套就是例外,奢侈税有好多例外,持有一间例外,农地例外,赠与例外等等。
例外也是特权例外就会有漏洞例外就会失败
我的建议就是不要例外,只要买卖赠与就是征税,全部加征实际成交价之1%,
名称为房地产价差补充税,以县市为单位,先以台北市新北市施行。
只要成交赠与就是加征成交价市价的1%,不管持有时间不管地目,不管用途。
他日可能是桃园得选在旧屋大部份也到了建成本之上一倍以上的县市施行。
因为,只有1%,规避所产生的费用大于1%就不用规避了,无例外也难规避
就十足的征收的到税金,收的到税金就是好政策,征收成本也低社会成本也低
投机客投资客置产客自住客,各自持有时间数量目地不同而分别了以上的名目.
无差别性的征收1%。自住持有时间长,投机客短线进出也缴了税收,也无必要污
名化的必要,投机短线进出缴的税比别人多,税金也缴的多,其实,短线进出
亏钱自费,赚钱也只有约5%左右而已,多缴1%也够了。
就算是赌博也不用捉,缴够了税也够了。
自由经济不用太多名目的税,少用正义之名,政府拿来把人民分类.
不用了,别分了,就是收税金,你们全是好国民,来缴税吧
投资客投机客置产客自住客全是好国民。
把这些收来的1%单纯的用来建立国宅专门长线的出租给国民,让国民部份开始
有了房子不用买的观念,也有强力补贴不买房的国民的作法(不是选定穷人补贴)
补贴对象是不买房的国民不是穷人。
有税收有钱就有能力强力补贴不买房的国民,买屋的假需求就少了,真需求也少
了。房价就会跌了,用同一县市的1%补贴给同一县市的人
用有房的人补贴给没房或不买房的人,别说这是正义,正义之名太浮滥了,
1%会好过15%很多,反弹也少税收也多,
赞成的举手
帅过头
我问你,你是地主还是佣工。
奢侈税不是正义,奢侈税不是你要的。
帅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