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内政部完成都更修法 通过多项“文林苑”

楼主: unclefucka (冰不汁酱,酱不汁冰,难吃!)   2012-06-15 07:48:10
※ 引述《pluseeman (阿罗罗)》之铭言:
: 1.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 内政部完成都更修法 通过多项“文林苑”条款
: 2012年06月14日16:25
: 内政部今宣布已经完成都更条例修法,明天将送行政院,最快立院下会期就可审
: 议,除了全面拉高都更同意门槛,另增修多项“文林苑”条款。但李鸿源说,法
: 律不逤及既往,不可能用新条文处理文林苑的案子,现有都更也是有合约的法律
: 保证。
不溯及既往
但终局裁判前法律变更......
: 翻修内容包括,全面拉高都更同意门槛,都更事业概要同意比例提高到3/10或5/10
: ;都更计画同意比率提高到2/3到9/10。另外删除“对于少数不同意合建协议的地
: 主,都更实施者可申请主管机关征收”条文。
虽删除但仍等于存在,不以政府介入,难道用黑道的手枪子弹?!
至于都更的比例,现行为80%,但实际实行建商说其实没有95%以上同意甚至100%同意
基本上不会动
所以这条在实施上只有第一阶段改变

第一阶段有限制一个人不能签两张吗?!
有的人连签约后反悔,无瑕疵缔约后撤签收回这种违反民法缔约原则的
白痴想法都能提出
更不用说第一阶段签个两张以上这种简单的把戏了
另外
现在都更你以为很自由? 很以市场供需?!
根本有的恶质的,早放话这块地如何怎样OOXX,潜规则下,别人基本不会来动
只有少数搞不清楚,好骗的,才会犯忌讳踩人线
3/10?
说得好像一块地有十间以上来和你都更似的.....
: 此外,由于文林苑在建物还没拆迁完成前就办理预售,新法也规定须全部拆完后才
: 可预售,违者将处销售金额的30%罚锾。文林苑事件中有关于资讯公开及资料送达
: 遭批评不完备,新法也要求一律以双挂号或专人送达,若涉及拆迁、补偿金变换等
: ,将以准用民事诉讼法以公示送达或公告。
双挂号很简单啦
我们这里打攻防也都是双挂号来双挂号去的
双挂号的意义何在!?
在于明确告知你条件吗?!
不是,是明确告知 "我已达到了送达"的目的,妳不看妳去死是你的事~
对于某家这种自以为被拐的人如何怎样
一样没屁用啦,法律意义是送到你支配范围,你硬是要凹你没看
法官还是让你败诉
: 对于计画核定后逾期未能自行拆迁土地建物,若都更由民间主导者,新法规定由双
: 方先协调,不行再由主管机关介入,最后不得以才送交司法机关裁判,才能有主管
: 机关代为拆迁。另外对于不愿参与的补偿,旧法以依都更前的价值计算,以现金补
: 偿;修法后则一律改为依更新后的价值补偿。
废话。现在还是一样"协调"阿~ 不然找那些都发处的人上台看戏是坐假的?!
有何权限? 有何专业? 更新价值谁算?!
作者: rogger   2012-06-15 07:58:00
啧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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