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源连结: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y/30/today-e1.htm
2.内容:
〔记者卢冠诚/台北报导〕房市“炒”风再起,中央银行再度挥出重拳打击炒房,近期发
函全体银行,要求清查“旧屋增贷”的资金流向,若资金用途不符规定,银行就可以强制
收回,此举视同紧缩投资客再融资管道,大幅增加炒房成本。
建商主打“买房抗通膨”策略奏效,四月房市买气回温,担心原本回稳的房市再度被炒作
,央行现在除加强管控特定地区(台北市及新北市十三区)第二户房贷成数,同时聚焦投
资客原本拥有的第一户房贷。
银行须请借款人切结资金用途
当民众要以第一户房贷增贷时,央行要求银行,应先请借款人切结资金用途及违约效果,
增贷资金若是用于购置管控区内住宅,仍须符合第二户房贷成数最高六成的规定;若违反
约定,银行就能强制收回超过上限部分的资金,且民众还要赔偿违约金。
举例来说,名下已有一户以上房贷的民众,若要再购置台北市价值一千万元房屋,最终只
申请到五百万元贷款,就算第一户房贷还有增贷二百万元空间,但碍于规定,增贷额度最
高只有一百万元,两者合计六百万元,即新屋鉴价的六成,民众仍须准备四百万元自备款
。
旧屋增贷拨款一年内 落实查核
央行要求各银行,对于旧屋增贷拨款后一年内,应确实查核,以落实风险控管及相关规定
;此外,央行也对管控区内第二栋房贷更从严规范。
虽然民众表明第二户房贷是要“自住”而非投资,并办理“房贷寿险”及趸缴保费融资,
不过,只要房贷成数达六成上限,就不能再以房屋为担保品增贷,民众必须转从信用贷款
着手。
行库主管表示,虽然央行打击炒房的立意良善,但既然民众办理房贷寿险,很明显就是为
了自住,且保险后借款人与银行均可受到保障,所以趸缴保费融资应该排除在房贷的六成
上限外。
央行解释,只要是在管控区内的第二户房贷,就必须受没有宽限期、房贷成数最高六成,
以及不得另以修缮、周转金或其他贷款名目,额外增加贷款金额,所以借款人办理人身保
险贷款,属于“其他贷款名目”额外增加的贷款,应受限制。
3.心得或感想:
可恶,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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