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ifree (hi)
2012-05-23 12:43:42→ a386036:楼上 请把调解委员会的强制力说明一下 05/23 12:34
→ a386036:他并没有约束力与强制性欧 05/23 12:35
→ a386036:另一边不出现 不愿意和解 调解委员会没强制力欧 05/23 12:36
→ a386036:条例与法律效应是无关的 05/23 12:37
有些案件在起诉前是必须先强制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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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3 条 下列事件,除有第四百零六条第一项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者外,于起诉前,
应经法院调解:
一、不动产所有人或地上权人或其他利用不动产之人相互间因相邻关系发
生争执者。
二、因定不动产之界线或设置界标发生争执者。
三、不动产共有人间因共有物之管理、处分或分割发生争执者。
四、建筑物区分所有人或利用人相互间因建筑物或其共同部分之管理发生
争执者。
五、因增加或减免不动产之租金或地租发生争执者。
六、因定地上权之期间、范围、地租发生争执者。
七、因道路交通事故或医疗纠纷发生争执者。
八、雇用人与受雇人间因雇佣契约发生争执者。
九、合伙人间或隐名合伙人与出名营业人间因合伙发生争执者。
十、配偶、直系亲属、四亲等内之旁系血亲、三亲等内之旁系姻亲、家长
或家属相互间因财产权发生争执者。
十一、其他因财产权发生争执,其标的之金额或价额在新台币五十万元以
下者。
前项第十一款所定数额,司法院得因情势需要,以命令减至新台币二十五
万元或增至七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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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调解委员是有资格限制的
不是阿猫阿狗的人都可以当调解委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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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条 调解委员会委员 (以下简称调解委员) ,由乡、镇、市长遴选乡、镇、市
内具有法律或其他专业知识及信望素孚之公正人士,提出加倍人数后,并
将其姓名、学历及经历等资料,分别函请管辖地方法院或其分院及地方法
院或其分院检察署共同审查,遴选符合资格之规定名额,报县政府备查后
聘任之,任期四年。连任续聘时亦同。
调解委员出缺时,得补聘其缺额。但出缺人数达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上,而
所余任期在一年以上者,应予补聘。
前项补聘之任期均至原任期届满时为止。
调解委员中妇女名额不得少于四分之一。
第 4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为调解委员:
一、曾犯贪污罪,经判刑确定。
二、曾犯组织犯罪防制条例之罪,经提起公诉。
三、曾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确定。但过失犯罪或
受缓刑宣告或易科罚金者,不在此限。
四、曾受保安处分或感训处分之裁判确定。
五、受破产宣告,尚未复权。
六、受监护或辅助宣告,尚未撤销。
第 5 条 乡、镇、市长及民意代表均不得兼任调解委员。
第 6 条 乡、镇、市公所应于聘任调解委员并选定主席后十四日内,检附第
二条及第三条有关资料,分别函送县政府、地方法院或其分院、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检
察署备查,并函知当地警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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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各地方法院调解室看到的调解委员都是大有来头的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2-05-23 12:45:00另一方可以不出席欧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2-05-23 12:46:00也可以不理调解委员会的看法与要求
楼主:
hifree (hi)
2012-05-23 12:47:00那是调解不成立,但是该案件未经调解前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2-05-23 12:47:00强制调解没意义的
作者:
sgds (恒温)
2012-05-23 12:47:00这一件的10%到底是多少钱啊?五十万还是一百万?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2-05-23 12:48:00于起诉前,应经法院调解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2-05-23 12:49:00但又没有强制约束双方一定要到等于没用没到没罚则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2-05-23 12:51:00理由很好处理 而且这本来就是没用的条例
楼主:
hifree (hi)
2012-05-23 12:52:00抱歉,理由是法官说了算而且这是定在民事诉讼法,不是乡镇市调解条例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2-05-23 12:52:00而且就算罚钱 也不会影响日后诉讼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2-05-23 12:53:00去到现场说我不和解走人你能怎样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2-05-23 12:54:00遇到要玩的 法官认定也是可以抗告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2-05-23 12:55:00有本事法官反起诉被害人 不接受调解 不同意和解不然只是行政罚
楼主:
hifree (hi)
2012-05-23 12:56:00这是民事法院哪来的行政罚
楼主:
hifree (hi)
2012-05-23 12:57:00而且你说调解没有强制力,当事人可以不参加,但现行法
楼主:
hifree (hi)
2012-05-23 12:58:00却非如此
唉,很多仲介以为自己很懂,在房板积非成是还被乡民捧上天,实在不敢恭维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2-05-23 12:59:00不去可以强制拘提???? 可以在说有强制力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2-05-23 13:04:00就算去调解也没规定一定要和解转头走人也不违法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2-05-23 13:05:00以现实面来说,走到法院处法院还是会搓和
作者:
Amophis (Anything else?)
2012-05-23 13:12:00战神得一分! GJ~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爱飞翔) 2012-05-23 13:20:00
基础法学第一课:剪贴
看的我冷汗直流啊!在房版问法律意见,真的要小心啊!
作者:
zoea (quit...)
2012-05-23 13:40:00罚锾确实是行政罚(乱入)-实务上调解不到被罚钱的,100件看有没有1件,大部分就是调解不成立进入诉讼阶段而已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2-05-23 19:48:00调解未到可以拘提? 大律师有没有搞错?
楼主:
hifree (hi)
2012-05-23 20:43:00楼上你问错人了,民事诉讼本来就没有在拘提的,你没看清楚我特地标出来是刑事诉讼法吗,所以扯拘提作为强制力之依据
楼主:
hifree (hi)
2012-05-23 20:47:00显然是混淆了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差异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2-05-23 20:53:00民事诉讼303就有证人拘提
楼主:
hifree (hi)
2012-05-23 20:55:00证人不等于当事人,OK?刑事诉讼可以对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作强制处分,但民事诉讼可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2-05-23 20:56:00民事诉讼本来就没有在拘提的扯拘提作为强制力之依据显然是混淆了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差异
楼主:
hifree (hi)
2012-05-23 20:56:00没这个规定,所以拿刑事诉对于被告的强制处分来说民事诉讼
楼主:
hifree (hi)
2012-05-23 20:57:00没有强制力,未免太不伦不类了
楼主:
hifree (hi)
2012-05-23 20:58:00原文提到的明明是对于被告的强制处分,什么时候变成证人了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2-05-23 21:00:00民事诉讼本来就没有在拘提的 <- 可能大律师忘记加注了吧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2-05-23 21:03:00民事诉讼本来就没有在拘提的,这是全称语法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2-05-23 21:04:00我只是担心有人跟不上大律师逻辑会有误解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2-05-23 21:05:00另外拘提是直接强制处分,罚锾是间接强制处分,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2-05-23 21:06:00两者本质上都是强制处分;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2-05-23 21:07:00一样都是要强制当事人到场,只是手段强度不同此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差异无关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2-05-23 21:20:00这里的拘提与罚锾皆为强制处分,皆系要确保当事人到场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2-05-23 21:21:00有人可以扯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目的、本质差异我很怀疑大律师写的诉状能不能让法院看得下去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2-05-23 21:26:00我管你作什么的,阁下连主从给付义务跟不完全给付都搞不清楚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2-05-23 21:27:00在我看来也不过就是如此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2-05-23 21:33:00真正有实力的人不会随便亮自己的身分 (烟)
楼主:
hifree (hi)
2012-05-23 21:35:00真正有实力的人也不会没事男扮女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