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AIWEI (维)
2012-02-07 01:45:32首先要先跟STOCK123板友致歉
刚刚在店内没有太多时间回信
口气不好在此正式向STOCK123板友致歉
至于本次事件处理
小弟认为是有瑕疵的
最大的原因在于
L版主跟我的执法标准不一
所以在他的认定中违规的文章
在习惯小弟判决标准的各位眼中会是太过严厉
这是我们需要再去讨论调整的
另
基于本次新增版主的工作内容部分
再次提醒一下L板主
原版主征求文如下( 文章代码(AID): #1CgIppd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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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IWEI (维) 看板 home-sale
标题 [公告] 板主征选公告
时间 Mon Oct 4 09:25:0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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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本次投票结果
本版新增版主一名
主要工作内容:
整理精华区
房仲资讯整理
遇判决争议事项与小弟我讨论协调
自即日起开放于板上PO文提供政见
PO文格式请用
[竞选] 竞选版主 ID
期间至2010/10/20止
请多多参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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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之 主要工作内容为
整理精华区
房仲资讯整理
遇判决争议事项与小弟我讨论协调
是故
下次如有争议性判决
请先与小弟沟通后再行处置
谢谢
有版规权力都管不了秩序 很难想像业者上台还能保持中立不就早就跟你说了
连自己人(多方)都会为了意见不和打起来 绿大出来不就被桶到死
社会就是这样现实 妨碍别人的生意就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言论自由嘛 发表自己意见 我有补一些推文在其他文章里您不喜欢听就当作白烂发言一个算了
而每次执法 必须列出是违犯哪条板规 要讲清楚执法之前 你们两位要先讨论过再执行 而非执了法再争议
如果是一正一反 是否要执行? 或是以谁为主 谁为副?还是说 新增第三位板主?
不论有无分正副版主 处理争议事件都需要共同讨论后为之
帅大初任版主 不妨多宽待协助一点 没支薪是做义工的
作者:
dermis (Isolated)
2012-02-07 09:16:00某K怎么不自己出来做看看? 用批评的什么都简单
作者:
dermis (Isolated)
2012-02-07 09:17:00把规则说清楚 执法从宽 我乐见这个版有多元看法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2-02-07 09:49:00意见可以多元,但执法必须统一,不然版规丢垃圾筒去吧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2-02-07 09:50:00且这已经不是看法不同的问题了,要桶人也要桶得清楚明白什么文章或推文违反了哪一条板规,是不会写出来吗?
作者:
darthv (闲谈莫论国事)
2012-02-07 10:22:00什么业者,多方啊。仲介就不可以当PTT的版主??
作者:
darthv (闲谈莫论国事)
2012-02-07 10:23:00无线上纲成这个样子??????就事论事吧!!!
作者:
ooooooh (我们不是一无所有)
2012-02-07 10:36:00没看到这些资讯都有被整理阿!! 反而把这板当个版 不合意就
作者:
ooooooh (我们不是一无所有)
2012-02-07 10:37:00水桶 有新版主比没有还糟 那还不如没有
作者:
ooooooh (我们不是一无所有)
2012-02-07 10:41:00是想经营版 还是经营自己的事业 从上任以后的作为就看得出
作者: jlee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2012-02-07 10:43:00
h板大自找罪受 找一个参选标题不照规矩走的 公告打错字不改的
作者: jlee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2012-02-07 10:44:00
当副板
作者:
askey (像钥匙)
2012-02-07 11:21:00我推HAIWEI
作者:
gothmog (胖过头)
2012-02-07 13:06:00踹共啦!.︷~-﹑╱ ╲ __ __╱)( ノ ╲ ╱╱▏╱╱▏〡 ︵ (●) (●) ︵ ╱█╱ ̄█╱╱▏∥ (_人_) / 〡 ██████╱| ︵ ヽ︵ι ∕ / _█▕__█▕___╱ 〡 / ∕ ╱ █╱ █╱ ╱▏╱ へ / ∕ / ███████╱╱ ╱ Υ ノ ︶ ノ ◢█▕ █◣╱▏( ノ 〡 ╲╱ █◤╱ ◥█╱︶ \ ╲_﹍.﹏︷~ㄧ一ーㄧ~︷ヽ ‵︸ヽ╲ .︷-~~ㄧ︸~﹏﹑ ノ╲ ╱ ╱ ∕ / ‵╲ ( ╱ ∕ /╲ ╲ ∕ /
H大,PTT是没有“副板主”的喔,或许可以私下协议。但对方上任后不守协议,那也不能强制的。
作者:
apa9394 (委员长老虎)
2012-02-07 13:31:00严格来说 版主应该是不告不理比较好
作者: GunsRose 2012-02-07 14:29:00
板众可以用检举方式拉不适任板主下马
作者: GunsRose 2012-02-07 14:30:00
只不过新板主目前刚上任不久 又第一次被抗议
作者: GunsRose 2012-02-07 14:31:00
经过正版主劝导后只是留校查看而已
作者: GunsRose 2012-02-07 14:32:00
但这种把房屋板当 个板或奇摩知识家 发言的内容与态度过一两个月后再被告就很难讲
作者: GunsRose 2012-02-07 14:33:00
帅大若无心板主与板务处理 对本版另有所图的话还是早点请辞吧
作者: GunsRose 2012-02-07 14:34:00
当个资深乡民 爽就回答问题 比较受人景仰
作者: sam111047 2012-02-07 23:21:00
觉得至少帅大发表了许多不错的议题,而不是只推文
作者: sam111047 2012-02-07 23:22:00
多发文少推文吵才是王道吧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2-02-07 23:34:00下来当乡民也可以发表不错的议题啊 下来吧
作者: grosskk 2012-02-08 15:42:00
推这篇呢,版主辛苦囉,希望H大生意兴隆。
发文难道就不能三行文一篇吵吗? 而且发文和回文吵也会有
另外的缺点...所以这次的重点也不在于是推文吵还是发文
如果版主可以因为不想听谁讲的 就禁他 也不说明违犯哪条
板规 这才是很严重的问题~ 连基本的言论自由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