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请各位仲介注意板规三

楼主: HAIWEI (维)   2011-04-28 21:39:51
3.与本版房屋买卖主旨无关之文一律劣退,广告于内文或签名档皆砍除劣退。
(请房仲业务勿触犯本条板规,在文章中或签名档放入个人或店头广告、名称)
关于版务管理牵涉个人问题请来信版主处理,张贴于板上一律删除劣退。
目前有越来越多仲介板友在签名档或内文广告
已经有不少板友来信抗议
之前几乎没用过这个条文处分各位
不代表说这条板规无效喔
结果各位却越来越夸张
广告行数越来越多
自本公告日起
凡文章内(包含签名档及推文内)
对自己及公司广告者一律以板规三处分
规则:
仅可于文内提供公司名称及发文者姓名供各版友参考
其余各种广告词:
包含但不限于:成交高手、卖屋王、成交最快、保证成交、欢迎业配、、、等
均视为广告处理
谢谢合作
作者: BuzzOnion (有钱才能大声~)   2011-04-28 22:50:00
糟糕 我看不懂公告 可不可以列举阿???
作者: cccbba (绰号暱称)   2011-04-28 23:07:00
仅可于文内提供公司名称及发文者姓名
作者: cccbba (绰号暱称)   2011-04-28 23:08:00
一楼这样再不懂我也帮不上忙了.....
作者: brea   2011-06-13 02:30:00
你真年轻有为  好羡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