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住板桥也不住新庄 不加入灵车路线讨论串
这里想讨论"嫌恶设施"~~
原文说距离"大庙"一公里 所以"大庙"被认定为嫌恶设施
那如果距离两公里 算不算?? 距离三公里 算不算??
况且灵车也只是容易经过~
容易经过也要算成嫌恶设施
那全台湾救护车会经过的地方 都不能住人了!!!
在台北县市 以家为圆心 向外绕方圆一公里
不能有嫌恶设施 哪里有这种房子??挺好奇的!!
再怎样都会有水沟 变电箱 医院诊所.......
嫌恶设施大家都不喜欢 但是不要无限上纲吧!!
酸民之所以为酸民 就是空口说白话吧!!我也是酸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