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现代民主说是来自英国有点勉强了
或者更好的做法是先把宪政 共和 民主这些完全不同的概念分清楚
※ 引述《plamc (普兰可)》之铭言:
: ※ 引述《globalera (a balanced life)》之铭言:
: : 政府。英国1215年的《大宪章》及1689年的《权利法案》,大幅限缩了国王的权力,
: 大宪章被牵拖出来,只是因为现代觉得民主最棒就故意把“民主起源”无限往前追
这一句是对的,但也只对这一句,大宪章的现代性确实是后世加给它的
当时贵族只是重申亨利二世在位时他们就该拥有的权利,而不是什么开创性的文件
: 就是因为王室力量受创,无法控制诸侯,只好跟它们妥协的回归部落民主结果
: 这条路线并没有走向现代民主,大宪章实质上完全无用,金玺宪章后来也是被废弃
但到这边就开始错了,首先要搞清楚1215年跟1217年的大宪章差别
前者还能说是贵族强迫英王签的,然后约翰一世就找雇佣兵打得贵族只能龟缩伦敦
后者以及日后常被重申的1225年的版本,根本就是以威廉马歇尔为首的保王党主动推行的
可以视为王室妥协性的政治纲领,重建了从理查一世即位起王室跟贵族间已经消弥的共识
整个13世纪只要政局不稳,重申大宪章就是稳定局势最好的方法,直到这些法条成为传统
把大宪章神话没有意义,但说成一文不值也是矫枉过正了
: 真正创造现代民主的是权利法案,其原因是光荣革命
这也是错的,印象中P大挺会拆字的,re-volution一词就像汉娜鄂兰在论革命里所写的
原本指的是天体运行回到原点或是恢复,因此光荣革命也能称之为光荣复辟
恢复的是从查理一世起被毁坏的宪政传统,议会的权力以及一个在国家之下的神圣王权
但也仅此而已,一直到1832年的议会改革以前,英格兰能行使选举权的比例不到5%
相比之下17世纪的波兰立陶宛就达成了总人口10%的施拉赤塔拥有投票权,还不必看财产多寡
同样是王冠上的共和国,波立无论是在民主思想还是共和主义上都走得更早更远
甚至连国家名称都是Rzeczpospolita,只是在中文习惯被翻译成联邦
现代民主来自启蒙主义以及18世纪的两场革命,如果美国革命还能说是在延续英国的传统
就像柏克说的把英国人自古就有的权利取回,或是杜尔哥批评里所谓英国体制的模仿者
也就是古典的少数有权者以及其他公民的共和,至少这也是人民主权在近代的成功实践
那等到法国大革命就是真正的开创现代民主了,1792年是历史上第一次的成年男性普选
日后的大部份革命真正受到的是法革的影响,也从此让revolution这个词带上了颠覆性
普通法赋予的自由不存在于所有民族,但自然法的天赋人权照样存在于穷人奴隶与外邦人
即使实践并不完美,但它的影响从19,20世纪一直延续到现在
而英国呢 在光荣革命后依然是漫长的十八世纪,自治领的民主化进程几乎都比本土还早
议会改革源于边沁受到法革的影响,普选权更得等到光荣革命230年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