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在我能阅读到的原始文献与学术分析中,西周以前的刑罚似乎没有刑事罚。商朝的甲骨文里
面虽然杀人的方法百百种,但这是出于献祭的目的,杀人的目的既不是对此人做出贬抑的评
价,因此也难以视为刑罚。虽然有人认为这些人牲是因为犯罪才被列为祭品,这似乎也没有
出土文献印证。
尚书甘誓、汤誓、盘庚等篇,似乎都是春秋时代的作品,难以确证夏、商代已有国家用刑的
观念。
明确指出以破坏身体生命作为执法工具的文献,所知有西周的康诰,要求康叔“无或 刵人、
无或刑人杀人”,都要使用“殷彝”。“彝”这个字又很暧昧,金文是两只手抓住一个无头
人,手反绑,头上加上“刀”,有时候还会写出几点疑似血滴。商代金文此字出现于祭器上
,称为“尊彝”。
此外有逸周书世俘:“武王乃废于纣矢恶臣”
有学者认为“恶臣”指殷末纣王身边的奸臣,在此被武王格外挑出,献祭于周王宗庙,则在
此被废、被伐祭的人确实是于(起码对周王而言)有污点的人,因此可视为有刑罚的意味。
但前提是“恶臣”是正确的读法,因为也有可能是“亚、臣”两种官员而言,与善恶无关。
因此我觉得,西周早期对殷商有邪恶的见解,但殷商文献目前似乎没有太多对于刑罚观念的
证据。即是古代文明甚为常见的神裁,甲骨文也没有这种文献,上帝、祖先如果对殷商降灾
,也难以见得是因为商有什么道德上的污点。尚书盘庚那样描述灾祸是因为百僚不务德的缘
由,更是让我觉得此文不太像商朝甲骨文的观念。
到西周,金文中对刑罚的观念似乎也是以罚金跟放逐为主,与后代五刑的观念不太一样。甚
至古代死刑的形式与献祭的手法都雷同,如秦朝有磔刑,这就是献祭的手段之一。
如果肉刑与死刑的缘由是祭典的演变,那就没有太多理由予以隐晦,祭典本来就公开,无由
隐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