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没讲我就不会知道
这件事情是在假日想一想才注意到,集团内关系交易,
是因为刚好我在问某专案代号,我才知道那机器出售了,还是出售给集团合并个体,
在这情况下我不断追问、要求补文件,
不然本来就没有人会给我文件,也没有口头告知出售交易,
我可能等到结帐完,我才知道有这笔关系人交易,然后最后我被逼着开帐入分录
真的是很扯
23.固资跨月事件
由于固定资产在上个月底进来,印象中为关系人交易,
为了冲帐,应该是只有拿到invoice的数字就入帐了
而,本月才冒出了货运代理还有税费
主管问我,为何切固定资产,
我就说,那个是运输取得的必要成本,而且金额也超过八万,
应该入固资,主管是希望我费用化,
但我碍于内部控制跟原则,无法轻易答应,我就犹豫了一下
主管却说,"你不改也没关系,传票找别人签"
我在这过程中,是有说,如果要我改也是OK
本议题暂时停于主管要去跟经管问过
这件事情我没有办法接受的是,口口声声说主办会计有权决定帐务做法,
但我这个不但符合了内部控制,也符合法令规定,
为什么要我选一个不符合内控的方法,只因为其他考量?
我是觉得这一点,我婉转地有讲过,内部控制就是两年八万,
何况这根本就是机器取得成本
再来,用跟经管讨论来暂时停止这个议题,这实在有点显得会计地位不够优
这已经不是情绪感受的问题,而是......
原则上的讨论了,
如果为了方便,可以放弃某些原则,是不是那把尺,太过没有准据
实在不知道该怎处理比较婉转,
如果去问稽核,这样一定会有一边会不好看
到时候再看看吧,我从来没有遇过,很简单的原则,需要被打破来处理。
24.未取据发票居然不听我讲的
我都讲得很清楚了,根据统一发票使用办法,第八条,
代收付就是要开立发票,除非你可以取得本公司取得最终销售者的发票或凭证,
这么简单的道理,看法条就会懂了,好吗?
我还多打一通电话给国税局税捐稽征所,去问管区,
管区就说要啊,奇怪了,会意外吗?
别人公司代收付不想开,干我屁事啊,
我说要开就是要开,法令规定就是要开,不然呢?
今天你不想强迫别人公司开,
好,那就来问我怎么做啊
不是你就丢过来就要我认,好吗?
传票我就不签名,到时候付款完毕我再来补钉免责声明,
笑死,问一挂人,没有人要出来扛,那传票我也不签,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