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是稍早前在脸书上,看到两位朋友的讯息动态后,很突然的感想。
普遍来说,与“所谓的主流音乐”做出某种程度大致上区隔的乐团或作品,
早期在台湾大多是称作“地下音乐”,也就是“Underground”的范畴。
后来大约在公元两千年前后,
又出现了“非主流音乐”与“另翼音乐、摇滚”这些词汇。
再后来一点的近几年开始,才慢慢有了“独立音乐”这个词汇与概念。
其实讲的都是差不多的东西。
(PS:另翼摇滚这词汇,跟“台湾音乐书写团队”里的一位前辈渊源颇深。)
至于在台湾,最常说的“流行音乐”与该词汇所指的范围,
窃以为应该要用“通俗音乐”会比较恰当。
虽然在颜绿芬所写的《不固定乐思》一书中,
明确给了“通俗”与“流行”这两种音乐不同的解释;
但若是考虑到台湾目前的情况,流行音乐改用“通俗音乐”这个词汇称之,
可能会比较适合。
无论是独立音乐(另翼音乐/非主流音乐/地下音乐)的东西、
或是通俗音乐的东西,没有什么才是最好的、最棒的、最伟大的。
音乐本来就是主观的产物,所以每个人喜欢的都不一样,
不同类型的音乐若是不喜欢甚至不想去听很正常。
同时也因为这样,才会有许多来自创作者不同的创意巧思与灵感被激发,
让阅听者们有不一样的选择。
但是,不需要刻意排斥、甚至恶意攻击跟自己“喜好不同”的族群,
因为这样只会让人瞧不起“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