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暴力。

楼主: Bluesdan (六弦琴魔≠布袋戏)   2014-07-14 21:08:20
  在位期间若拥权并且有能力改变时不先把或许可完成的目标拿下,
  却在离位之后才开始大肆地摆架子端谱的人,
  通常也不太能接受部份相异或完全不同方向的思维。
  至于这样子的心态除了赢得自以为是的一丝文明傲慢光辉(就跟手淫一样....),
  更多的是既伤人又沉沦的黑暗。
  这群人毕竟还是一定程度上的既得利益者,
  所以若将他们形容成仍旧保有传统但绝对陈腐的影子,
  甚至向早已倾斜的立场效忠,也是很合理的。
  这群人也似乎比较无法接受太过前卫(对他们而言可能是扭曲....)的东西、
  或包括一部份意识型态的穿插,特别是跟手无寸铁之人们所在意的东西有关的一切。
  这种莫名其妙的现实已经存在许久,
  然而每当有意欲拨乱反正的新芽刚萌生,
  就会被一股少数但拥有绝对置高点的力量,
  运用其一向名列前茅的优势与主控权给连根拔起,
  并在事后于该处立上一块地雷区告示牌,警告并阻挠他人跟进。
  偏偏这种恶性循环的主控权,至今仍然由那一群少数人掌握著。
  只能说初衷跟本心要维持好不能歪掉,
  否则最后也终将沦为名声与利益(尤其像是一些补助款项与费用....)的俘虏;
  就像是看A片的同时还一直想着明天要吃素拜拜、后天要上教堂祷告,
  却忘了原本想要的东西。
  至于上述所指想要的东西,套用朋友说法就是“先尻出来再说!”
  这是今天跟几位音乐友人讨论著作权法修正草案之后的心得。
  只能说,努力的的空间还很大。
  若各种立场的拥护者不能取得共识,
  或是既得利益者想巧立名目替自己捞进更多且更不要脸的钞票,
那一样会完蛋。
作者: colorbest (暱称怎么取)   2014-07-14 21:21:00
可恨的是还是有一堆人抱持无关紧要的心态
作者: DKUP (温柔的大姊姊)   2014-07-14 22:27:00
推 比喻真是特别
作者: NeGe56 (- -)   2014-07-14 22:37:00
我发觉比喻的梗都是很相近的东西....(hummm...
作者: srjkrj (Northman)   2014-07-14 23:12:00
正所谓“方便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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