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我总觉得自己无法和他人融入在一起,是很悲伤的一件事。直到我看了《瞧!这
个人!》后,才有了新的看法。里面有句话很吸引我:“所以正因为我是如何如何的一个
人,所以看在老天的份上,不要把我和其他任何人混为一谈。”《被讨厌的勇气》亦有说
“被讨厌代表一个人是自由的”。今天假如我被大家所推崇,成为一个夯哥的话,我会失
去反省自我与成长的空间与时间。我正因为有机会成为群众一边的旁观者,代表我可以好
好学习他人的得失,进而“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于是,我是幸福的,因为上苍让我
真正地走自己的一条路。
幸福,正是自我一人的学习与进步,了解自己所缺什么;所得什么。看着自己渐渐成
长,看着目标渐渐完成。配上一杯咖啡,听着Talking Hands的《Burn Down The House》
,整个与社会的纷扰与窒碍隔离,我感到十分的幸福。可以宅在家里,上PTT以旁观者的身
分研究社会人文政治,我是感到幸福的。没有人来问我正在做什么,抑或是反对我做什么
,我真正地独享全部自我的时间,没有人瓜分,这种宁静,是幸福的。“城市的空气使人
自由”似乎有了另一个诠释,《刺激1995》的“Freeman”不绝于耳。
我不久前很大胆地告诉自己:“判他人死刑吧,是存在的;也是思想的。”正是将他
人的存在从主观上的存在退化成客观上的存在,把他们视作外在环境中的一巨团肉,我才
能真正地感到幸福,而不是被生活所扰。“一切的问题都是人际问题。”希望我能在这幸
福的氛围中更是督促自己,建设自己,以旁观者的角度去诠释自己,这样的幸福才能继续
维持下去。
我不是文青,我只是歌颂著这被遗忘甚久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