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彰化师范大学台湾文学研究所
征聘专任/专案教师公告
一、 征聘职称:专任/专案教师(助理教授(含)以上职级)。
二、 征聘名额:1名。
三、 专任教师应征资格:
(一)初任教师*:获得国内外大学台湾文学或语言学相关领域博士学位者(获博士学位次
月起算2年内,未曾经教育部审查通过并取得助理教授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者),且须具备下
列条件之一:
1、最近3年至少应有2篇论文发表(相当于TSSCI、THCI、THCI Core、CSSCI、科技部优良
期刊、具审查机制之期刊论文或专著及其他国际知名期刊索引如A&HCI、SSCI、SCI、EI等
)。
2、最近3年至少应主持或共同主持1个科技部或其他政府机关委托之研究计画。
(*初任教师系指自107年7月(含)后获得博士学位者)
(二)非初任教师:已获得国内外大学台湾文学或语言学相关领域博士学位且须具备下列
条件:
1、最近3年至少应有2篇论文发表(相当于TSSCI、THCI、THCI Core、CSSCI、科技部优良
期刊、具审查机制之期刊论文或专著及其他国际知名期刊索引如A&HCI、SSCI、SCI、EI等
)。
2、最近3年至少应主持或共同主持1个科技部或其他政府机关委托之研究计画。
四、 专案教师应征资格:
(一)初任教师*:获得国内外大学台湾文学或语言学相关领域博士学位者(获博士学位次
月起算2年内,未曾经教育部审查通过并取得助理教授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者)。
(*初任教师系指自107年7月(含)后获得博士学位者)
(二)非初任教师:已获得国内外大学台湾文学或语言学相关领域博士学位且须具备下列
条件之一:
1、最近3年至少应有1篇论文发表(相当于TSSCI、THCI、THCI Core、CSSCI、科技部优良
期刊、具审查机制之期刊论文或专著及其他国际知名期刊索引如A&HCI、SSCI、SCI、EI等
)。
2、最近3年至少应主持或共同主持1个科技部或其他政府机关委托之研究计画。
五、 专 长:本土语言研究(可开设闽南语教学、闽南语教材教法等相关课程)。
六、 聘 期:110年2月1日。
七、 聘用方式与权利义务:依规定须经系(所)、院、校三级三审通过,职级依学校规定
聘任。
(一)新聘教师须适用本校新进教师限期升等办法及教师多元升等办法相关规定。
(二)若以专案教师聘任之,则其权利义务悉遵照本校进用专案教师实施办法之规范。
(三)新进教师必须义务从事系所行政工作,任教科目依所上需求安排,并支援本校共同
科目之开设。
八、 检附资料:(逾期及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1. (表1)应征教师申请表(表2)学术研究成果表【如附件,以E~mail于申请截止日前传送
至[email protected]】。寄件后请至 Google 表单填写报名资料,网址如下:http
s://reurl.cc/q8zl9p
2. 自传。
3. 博士学位毕业证书(含博士班成绩单)影本。
4. 博士论文。
5. 近五年内已出版之学术论著(含目录)。
6. 可检附合格教师证书及历年聘书影本。
7. 国外学历未持有教育部核发之教师证者,请检附驻外单位学历验证正本,已具教师
资格者请附教师证书影本。
九、 收件截止日:109年9月25日(五)前(以邮戳为凭)将上述资料依序装订成册(论文.著
作另外成册),以邮局便利箱(袋)寄至“500 彰化市进德路1号 国立彰化师范大学台湾文
学研究所收”,并请于信封上注明“应征台湾文学研究所专任/专案教师”。
十、 如需退回资料者,请自行备妥回邮信封及邮资。
十一、 联络人:陈小姐,联络电话:(04)7232105分机2655。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ncue.edu.tw,本所网页:http://taiwun.ncu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