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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9 08:48联合报 记者冯靖惠/台北即时报导
高教论文又爆乱象。中山大学今年3月接获检举案,指该校2018年EMPP(高阶公共政策硕士班)的陈姓硕士生论文,涉抄袭南台科技大学2017年财经法律研究所的硕士论文,经审议后,确认该论文抄袭,已撤销该生硕士学位。后续所及刑事,检察官处理中,民事则双方已和解。
教育部表示,如果是依学位授予法第17条规定,认定为抄袭并撤销学位,周知各校及教育部的案子,一般大学(不含技专校院)在2014至2018年的个案,共计13件。
中山大学教务处表示,校方3月接获检举案,指该校2018年EMPP的陈姓硕士生论文“共享经济对台湾出租车产业之冲击-以Uber为例”,疑似抄袭南台科技大学2017年财经法律研究所的硕士论文“分享经济对我国汽车运输产业之影响-以UBER为例”。
中山大学教务处表示,校方接获检举后,立即送请社会科学院进行审理。经社会科学院成立审定委员会并送校外审查人进行审议后,6月下旬审定该检举案“成立”,应撤销被检举人硕士学位,审定报告书经校内程序核定。审定结果于8月通知被检举人,被检举人于期限内未提出校内申复程序,并已缴回学位证书。该案9月函报教育部审理结果。未来校方将加强论文品质管控,严加杜绝论文抄袭事件发生。
南台科技大学财法所表示,本案经中山大学积极主动调查后,已撤销该论文的学位授予。后续所及刑事部分,目前检察官处理中。至于民事责任部分,约三个月前双方已于侦查过程中已调解落幕。
中山大学校长郑英耀表示,针对指导老师督导不周,校方通常只能告诫,因为大学老师只有续聘和不续聘,没有所谓的记过处分。未来学校将订定更严谨的规范,例如违反学伦案件的指导教授不能再指导学生,或在弹性薪资等相关奖励上应该给予一些资格规范等。
教育部高教司表示,各级学位依大学法、学位授予法规定,由大学授予,教育部已责成各校对其所授学位的品质建立适当管控机制,以确保学生符合获颁学位所应通过的各项考核规定。学生学位涉学术伦理案件,依学位授予法第17条规定,由学校查处。亦即学校依学位授予法规定,订有学位论文涉及学术伦理的校内处理程序,遇有个案,由学校邀集校内外专家学者组成调查小组,经专业外审后提论文委员会认定。
高教司长朱俊彰说,教育部先前已督导大学,应加强学生学术伦理观念和建立教师课责机制。学生学位论文违反学术伦理时,指导教授应负监督不周之责任,校方应提醒教师正视研究生的学习状况及论文品质,落实学术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