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硕士班基础法学组甄试招生
壹、 发展方向
本组发展方向以三大核心领域:法史学、法理学、法社会学为主,辅以新兴领域:性
别与法律、生物医学伦理、资讯法理学、法律图像学等。
一、 法史学
法律思想、法制史(清及民初)、德国法制史。
二、 法理学
性别法理学、资讯法理学、后现代法理学、生命科技伦理、法律图像学,强调传统基
础法学学门与其他学科间的整合。
三、 法社会学
法实证研究、法意识与法文化、法律民族志、法律与社会理论。
贰、 本组特色
一、 跨领域研究
极为重视跨领域的法学研究,提供法律人极佳的科际整合研究资源与环境,且十分欢
迎来自其他科系辅系双主修法律的同学报考。
※详细可参考政大基法中心介绍(https://goo.gl/TN25v4)
二、 专任师资
专任师资中,有多位不但拥有法律博士学位,并同时拥有电脑资讯、社会学、心理学
的学位,在跨领域的师资方面,全国各大学法学院无出其右者。
三、学术活动
为促进基础法学之研究,本中心积极促进对于法学与相关领域各种社会议题的反思性论辩
,定期筹办各种跨领域探讨之学术活动,例如〈政大法律史论坛〉以及〈法哲学与社会哲
学论坛〉等研讨会与演讲系列。除此之外,本中心经常与外国大学互访及举办国际性学术
研讨活动,每年春季并特别举办以研究生为主体之论文发表会〈政大法潮〉,使基础法学
组研究生藉以磨练学术研究能力之长成,同时也邀请对基础法学有兴趣之外组、甚至外校
同学共同参与,以进行学术交
详细资讯敬请参考政大基法中心网站http://sites.google.com/site/nccufunlaw 或
Facebook粉丝专页:http://facebook.com/nccufunlaw
四、张益祥纪念奖学金
本奖学金设立是为纪念政大法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历史哲学博士候选人张益祥
同学,并鼓励基础法学组研究生专心学业与研究,每年录取二至四名,每位学生每年新台
币六万元整,为期两年。
参、 本组专任师资
陈惠馨教授 德国雷根斯堡大学法学博士
研究专长:德国法制史、清代法制史、性别与法律、身分法
陈起行教授 美国加州柏克莱大学法学博士
研究专长:西洋法律思想史、法理学、法与资讯、著作权法
江玉林教授 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
研究专长:法理学、法图像学、德国近代宪法史、公共卫生与法律
王晓丹教授 英国华威克大学法学博士
研究专长:法社会学、法人类学、人权研究、女性主义法学、法律的文化分析
刘宏恩副教授 美国史丹福大学法律科学博士
研究专长:生物医学伦理与法律、法律专业伦理、家事法
周伯峰助理教授 德国美茵兹大学法学博士
研究专长:民事法(契约法)、德国近代民法史
黄琴唐助理教授 日本京都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博士
研究专长: 法史学(传统中国、清末民初法律继受、近代台湾)
※以上仅为本组专任师资,但本组学生同享政大法学院全部课程与资源,目前政大法学院
计有46位专任师资,为全国各大学专任师资人数及规模最大的法学院!更多师资及课程内
容,可至法学院网页查询:http://www.law.nccu.edu.tw/
肆、 招生日程
一、 网络取得报名缴费帐号期间:107.10.03(三)上午9:00至107.10.08(一)下午
5:00 (逾期不受理)
二、 网络登录报名资料期间:107.10.03(三)上午9:00至107.10.09(二)下午5:00
(逾期不受理)
三、 审查资料收件期间:107.10.03(三)至107.10.09(二)(以挂号邮寄,邮戳为凭
,逾期不受理),或以现场缴交方式,于 10.08(一)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送至法律学系办公室,逾时不予受理。
四、 本项考试自103学年度起不贩售纸本简章,届时请自行网页浏览或打印,报名前请务
必详阅简章。(路径:政大首页、招生入学、硕士班暨博士班甄试招生、108学年度硕士班
博士班甄试招生简章)
伍、 报名资格
一、 须符合下列三项资格之一:
1. 国内大学校院学士班法律系、以法律系为双主修或辅系之毕业(含应届)生,在校学
业成绩总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且曾修习基础法学相关科目(法理学、法史学、法社会学
、法学方法论、以及政大法学院基础法学选修学程之科目或相关科目,或人文社会学科相
关科目)至少 8 学分。
2. 国内研究所毕业(含应届)生。非法律研究所毕业者,学士班须为法律系、以法律系
为双主修或辅系之毕业生。
3. 境外大学或研究所毕业(含应届)生,经报考系所主管核准报考者。
二、 不受理同等学力。
陆、 甄试项目
一、 占分比例:口试50% 书面审查50%
二、 口试:订于11月10日周六,地点在综合院馆北栋14F举行,详情请于口试前3日参照
法学院网站。
三、 书面审查资料
1. 学业成绩总平均排名证明,及足以供确认上述特定报考资格“一”之“1”所要求之修
课纪录成绩单(请标示相关科目)。
2. 自传(含性格之自我分析、过去的教育经验、未来生涯规划)。
3. 研究计画(或读书计画)。
4. 其他有利审查之资料:如著作、科技部专题计画、奖学金证明、社团负责人或干部证
明、语言能力等证明。
四、相关讯息欢迎来信询问基法中心助理黄同学([email protected])
五、名额及其他规定,详见简章或考试讯息公告。所有规定以本校公告简章所载为准。
以上招生讯息欢迎转寄或转录至各大看板!
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基础法学研究中心(116台北市文山区指南路二段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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