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高第一的公告 是否表示可以延期缴交书审

楼主: softpeople (软人)   2016-03-18 00:30:15
大家好
小弟我今年有报考高第一须要缴交书审资料的系所
不知道有没有报考高第一也须要书审的系所的板友与我有同样的疑惑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招生简章有明确地表示
有要报考必须书审的系所
要在1月20日(含)截止之前以邮戳为凭缴交书审资料 (报名费缴费截止也同为1月20日)
小弟我焦头烂额地准备才好不容易抢在deadline盖上邮戳寄出
过了几天,1月25日高第一发了一个公告 (抱歉我用PCMan不给我缩网址)
http://www.ada.acad.nkfust.edu.tw/files/14-1042-44417,r157-1.php
写道其中未收到书审资料的名单
并表示要在“1月26日早上12点前补正”
“逾时未完成补正者,即列为不合格名单”
我觉得写得有点暧昧
逾时是以原先简章说的“1月20日(含)”
还是以后来公告的“1月26日早上12点”为标准呢?
这样是指1月20日(含)之前没有以邮戳为凭缴交的考生
可以延期到1月26日早上12点前缴交吗?
如果是这个意思的话
是不是对努力赶在1月20日(含)之前有以邮戳为凭缴交的人不公平?
依简章表示
这样应该必须算丧失资格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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