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理当是人民最后防线,
但是当一些自由心证的空间出现,
法律人的主客观,偏见喜好,
就会成为不同的结果,
如果想把自由心证的部分细项明定起来,
除了法律规定上会很困难繁琐麻烦外,
还可能会变得没人性,
相对不规范又会变的容易让人操作,
扭曲了法律本质该有的公正目的,
我们总相信人性,认为人还是善良的,
所以都采取“被动式”解决,
但是不可否认人性是无法预估的,
所以有更好的”主动解“吗?
有没有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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