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报
2.记者署名:记者曾健祐
3.完整新闻标题:诈防条例上路...台中车手蹲路边被警查 达“2要求”法院判免刑
4.完整新闻内文:
名列“打诈新四法”的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去年8月上路,就自首、查扣全部犯罪所得
给予减、免刑优惠,台中邵姓男子加入诈骗集团当车手,骗妇人2张金融卡才隔15分钟就
被警员盘查;法院以邵自首、供检警扣押2张卡等全部犯罪所得,达全面阻诈,判他免刑
,可上诉。
检警调查,陈姓妇人遇上假冒公务员的诈骗集团,她上当告知金融卡密码,诈团再指示邵
男出面取卡、提领,邵2024年5月29日下午1点多到场向陈妇骗走2张卡,但还没领钱就被
警员盘查,检方依诈欺、组织及洗钱等罪嫌起诉他。
台中地院指出,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第46条规定,犯诈欺犯罪,于犯罪后自首,如有犯
罪所得,自动缴交其犯罪所得者,减轻或免除其刑;并因而使司法警察机关或检察官得以
扣押全部犯罪所得,或查获发起、主持、操纵或指挥诈欺犯罪组织之人者,免除其刑。
该立法理由揭示“考量行为人倘于犯罪后历时久远始出面自首,证据恐已佚失,蒐证困难
,为鼓励本条例诈欺犯罪行为人‘勇于自新’。”
中院发现,邵男向陈妇骗取2张金融卡,但邵才得手15分钟,就因蹲在路边抽菸被巡逻警
员询问,他当下主动交出全部犯罪所得,也就是手上的2张金融卡,也同意警方搜索他身
体、背包,当天警询时全面坦白犯行脉络。
中院认为,邵男符合自首要件,主动缴回全部犯罪所得,经检警确实全部扣押,完全阻止
本案诈欺,而邵充分配合警员办案、自愿受全面搜索扣押,也完整供出犯罪脉络,可见所
知悔悟而自首犯行,也让陈妇损失受到全面回复,当依法免除其刑。
中院审酌,邵男不思正途赚钱参与诈骗集团,共同讹诈他人财产,过程中还假冒公务员,
考量他犯后15分钟就被巡逻警员盘查,并主动交出2张金融卡、同意被搜索,全面坦承犯
罪,降低司法无谓耗损,且陈妇当天就领回金融卡表示无意愿提告。
中院说,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第46条,针对邵男此种悔悟前情,不仅自首且积极配合检
警,让被害人损害可完全回复,是法律上特别的宽典规范,依法判他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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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被抓到也叫自首 怎么有这么神奇的事情
没抓到就抓不到 被抓到只要坦承就算你自首还能免刑
等于假冒公务员也没事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