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杨炽兴/桃园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通缉男持18公分尖刀狂追2警 罹思觉失调症...法院判他无罪
4.完整新闻内文:
桃园市一名50岁李姓男子因案遭通缉,当杨梅警分局陈姓、郑姓两员前往其住处找他时,
突遭反锁房内的李男持刀追砍,造成2人受伤,检方依杀人未遂等提起公诉,桃园地院以
医院鉴定报告认被告罹患“思觉失调症”,加上李与警员素不相识,常人应无对初次见面
之警员痛下杀手之可能,判决李男无罪,但谕知令入相当处所或以适当方式,施以监护2
年。
桃园地院指出,依据警员随身密录器画面显示被告李男之犯罪过程,认定被告确有杀害警
员郑、陈2人及妨害警员执行公务之犯行。但亚东医院鉴定报告认被告李男罹患“思觉失
调症”,于本案行为时确因此病症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
;参以被告与警员素不相识,常人应无对初次见面之警员痛下杀手之可能,上开鉴定应属
可信。依刑法第19条第1项规定,被告行为不罚,应谕知被告无罪之判决。
桃园地院依据上开鉴定报告建议应对被告施以强制住院治疗,并审酌被告对于社会潜在危
险性不小,目前病情难以控制,认有再犯及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认有对被告施以监护保安
处分之必要。依刑法第87条第1项、第3项前段之规定,谕知令入相当处所或以适当方式,
施以监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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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又是罹患思觉失调
法官又把他当"常人"判断无对初次见面之警员痛下杀手之可能
法官你要不要看看你在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