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产条例》修法顺利付委 救国团声明感谢国民党
13:142024/06/14 中时 李侑珊
日前国民党立委游颢等37位立法委员连署提出《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
》修正草案,7日遭退回程序委员会,今(14日)再度排入院会议程,民进党团提案退回
程序委员会未果,该案正式进入委员会审查。救国团表示,对国民党立委表达感谢及敬佩
,也将持续公益服务的的道路,继续为国家社会努力并希望后续的审查有更理性的讨论。
国民党游颢等37位立法委员近期连署提出《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修
正草案,主张将“曾隶属于国家之法人、团体或机构”移除于附随组织定义之外,且严格
定义政党应同时实质控制人事、财务及业务经营,方为附随组织并应溯及条例公布施行日
。
救国团表示,正如修正草案当中所述,救国团的成立目的,在于执行国家交付之青年培育
政策,而包含法院、内政部、教育部等单位,皆曾以正式公函认证救国团成立时是政府组
织,就连党产会的官方网站,也载明救国团成立时为政府组织的事实。既是政府组织,就
不会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其理甚明。
救国团提到,转型正义的面相应包括厘清历史真相、惩罚加害者及补偿受害者及促进社会
和解。就历史及法律脉络的真相而言,救国团于民国41年由中华民国行政院筹组成立,隶
属国防部,是由政府成立的准行政机构,自非国民党的附随组织。
救国团说明,民国58年救国团解除与国防部的隶属关系成为社会运动机构,已转型成为民
间团体,但当时没有人团法,所以不能登记成社团法人,但也不是国民党附随组织,国民
党更未控制救国团的人事、财务与业务。民国78年人民团体组织法公布之后,救国团更是
率先登记成为第一个社团法人,正式转型成民间社团法人,按照人团法运作。即使在党产
会官网和其公布的档案中,也都承认救国团在成立时是政府组织,既是政府组织,当然就
不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其理至明。
救国团提到,就实质正义而言,救国团72年来承政府委托办许多青年活动,为国家培育了
无数的人才。今天救国团虽然不是政府组织,但救国团不分党派,只要政府需要我们都全
力以赴,但救国团的现职员工却成为台湾转型正义的真正受害者,不但被污名化名誉权受
损,权益也因救国团财产被政府移转而受到伤害。
救国团认为,转型正义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和解共生,让社会重新出发。遗憾的是,在与党
产会在协商和解的过程中,每当救国团退一步接近和解,新的障碍又被提出,尽管双方在
认知和证据上的诠释存在差异,救国团对和解共生的目标一直不曾放弃。
救国团强调,深信和解共生、凝聚共识,方为国家社会开创未来、迎向幸福的不二王道,
救国团愿持续朝和解共生努力,愿持续努力成为台湾的一股中道的善的力量,让台湾成为
真正团结、和谐、幸福美满的公义社会。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614002351-260407
左手谢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