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随机杀人案之外
杀人动机不外乎情、财、仇
以财杀来说,假设今天欠了别人,或是被欠了上百万、上千万甚至更多的债务
没有这些钱可能会让自己流落街头,甚至饿死都有可能
某种程度上,不杀了这个有财务纠纷的人,自己就会被对方间接杀死
基于动物生存的本能,所以必须杀了这个会威胁到自己财产的人
也许财杀的人不至于被同情,但这样看起来,行凶好像还有几分道理
以仇杀来说,自己的挚爱的亲友被某个人害死或人生全毁
而且仇人害人的手法在法律上又站得住脚得时候
所以只能像武侠小说人物一样,当外界没有任何救济手段可以帮自己的时候
只有靠自己的双手,手刃仇人来复仇
有的时候如果被杀死的人本身在社会上就是个道德名声不佳的人
凶手还可能获得社会的同情
情杀就不一样了,情杀的受害者通常是女生
一个男人仗着自己的生理优势杀害女生,在观感上已经很令人不齿了
而且感情的事本来就没有所谓的对错
即使女生劈腿还是什么的,好像也罪不致死
跟财杀的凶手相比,没有那几百万可能会饿死活不下去
但是没有女朋友或老婆明明就不会死,再交一个女朋友或再讨一个老婆就好
相比之下,情杀真的最没道理、最站不住脚
所以情杀是不是杀人动机里面最低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