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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ung0410 (宇行) 看板: car
标题: [新闻] 汽燃费“多缴1.1亿”17万车主重复缴!
时间: Wed May 30 16:58:16 2018
原文连结: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225/1118458.htm
原文内容: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别当冤大头!监理单位统计,2017年全台重复缴纳汽机车燃料费高达1亿1000万元,台北
市最多,有11多万件,六都加起来就有17万名车主溢缴,监理机关已经主动寄出退费凭单
,但至今还有至少3成车主没有兑领“送给政府”。公路总局研拟未来将放宽,抵缴下一
次的燃料费。
监理单位统计,2017年全台共开出7万5000张退费凭单,金额高达1亿1000万元,六都里就
有17万名车主重复缴纳汽燃费,台北市居冠,汽机车登记176万辆,就有11多万件重复缴
款,平均16辆就有1辆溢缴;其次则是新北有1万5000件、台南、桃园都9000多件,中彰投
3县市也有高达1万500多件,高雄则有6000件。
▲▼汽机车燃料费,汽燃费缴纳。(图/台中监理所,资料照)
▲六都17万车主重复缴纳汽燃费。(示意图/资料照)
监理机关主动挂号邮寄退费凭单给车主,只要在兑领期限3个月内存入金融机构或邮局帐
户就可以兑领,但平均还有近4成还没领回,光是台北市,至今有6成车主未兑领,同样居
六都之冠。高雄市监理所表示,退费凭单有6000张,金额达816万余元,至今才兑领4042
张、614万元,还有3成车主没有兑领。
以机车125cc来说,汽燃费450元,重复缴纳,许多民众虽然签收了,可能嫌金额小,懒得
再跑一趟,干脆“送给政府”。监理机关说明,小额退费只会寄一次退费凭单,以免催缴
反而造成浪费,万一迟迟不兑领,也抵缴下一次燃料费,但目前只限定抵缴同一辆车,若
车主过户或买新车就成了呆帐!
公路总局预计将于7月开征期前抵缴汽燃费,同时责成高适监理所研拟放宽办法,初步研
拟,只要查到车主名下有需要缴交燃料费的汽机车辆,都可以抵缴,若通过全国皆适用。
▼台北市就有11万件溢缴,还有6成未领退费。(示意图/资料照)
心得/说明:
要怎么知道自己多缴?
去年有一张双挂号的,汽车燃料使用费,但拖到12/31单子过期了不能缴,中间
又逢过年无法缴,后来发现监里服务软件,是可以缴(后来查是缴到2018),拖到
到2/21了,在4月18日看到法务部行政执行暑通知,逾期未缴依法查封。
我4月30上去又有看到107年的那一笔没有缴,现在又可以缴(在之前是没有看到的)
今天收到公路法事件处份书罚1200,依据公路法第75条规定,主管机关有打来
说可以缴900,但我读法条,公路主管机关应限期通知其缴纳,这是应该没缴后,
才限期通知其缴纳,而且每处份一次应当要寄一次通知,在监理服务也要
通知(现在监理服务不但没通知,而且也没有缴纳的选单)
,我的理解是这样子,不知道大家的理解如何?
公路法修正第七十五条条文
中 华 民 国 105 年 11 月 30 日
华总一义字第 10500146911 号
第七十五条 汽车所有人不依规定缴纳汽车燃料使用费者,公路主管机关应限期通
知其缴纳,欠缴金额累计达新台币九百元以上者,处新台币三百元以上三
千元以下罚锾,并停止其办理车辆异动或换发牌照。
一、汽车所有人逾期不缴纳汽车燃料使用费之罚锾基准:
(一)每一车辆之汽车燃料使用费累计欠缴金额达新台币九百元以上未
满新台币六千元者:
1.逾期未满一个月缴纳者,处新台币三百元罚锾。
2.逾期一个月以上未满二个月缴纳者,处新台币六百元罚锾。
3.逾期二个月以上未满三个月缴纳者,处新台币九百元罚锾。
4.逾期三个月以上未满四个月缴纳者,处新台币一千二百元罚锾
。
5.逾期四个月以上缴纳者,处新台币一千八百元罚锾。
(二)每一车辆之汽车燃料使用费累计欠缴金额新台币六千元以上者:
1.逾期未满一个月缴纳者,处新台币五百元罚锾。
2.逾期一个月以上未满二个月缴纳者,处新台币一千元罚锾。
3.逾期二个月以上未满三个月缴纳者,处新台币一千五百元罚锾
。
4.逾期三个月以上未满四个月缴纳者,处新台币二千元罚锾。
5.逾期四个月以上缴纳者,处新台币三千元罚锾。
二、机车所有人逾期不缴纳汽车燃料使用费之罚锾基准:
(一)每一车辆之汽车燃料使用费累计欠缴金额达新台币九百元以上未
满新台币一千八百元者,处新台币三百元罚锾。
(二)每一车辆之汽车燃料使用费累计欠缴金额新台币一千八百元以上
者,处新台币六百元罚锾。
三、逾期不缴纳前二点罚锾者,依法移送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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