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林奕含有没有爱过陈星啊

楼主: todao (心里有数)   2017-05-07 03:11:33
※ 引述《owen91 (路人)》之铭言:
: 一堆检讨女方的言论
: 请问一个广泛的问题
: 一位已婚的男性跟一位未婚的女性产生性关系 到底谁负的社会责任比较大
: 是跟另一位女性宣誓 这辈子不离不弃 不论生老病死的已婚男要负较大的责任
: 还是被已婚男用言语或行动吸引上床的未婚女
: 今天就算是女方主动 已婚男身为一个结婚的男性 就一定要跟她发生性行为?
: 又不是被下药 还是被绑在床上
: 神奇的是 男方只要取得配偶谅解 还可以送未婚女 妨碍家庭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
责?
: 这社会真的有病 只要娶对老婆就可以玩遍年满16岁的女性
: 不爽可以送对方去坐牢然后一堆人会帮你检讨女性
老实说我看不懂这篇的逻辑,我不知道一个明明是处罚通奸与相奸行为的罪,怎会被解读
成专门处罚女性的罪?通奸者一定是老公而不是老婆吗?相奸者就一定是女小三而不会是
男小王吗?
首先第一个自问自答的部分就很奇怪了,明明一个是背叛配偶而与婚外对象性交的通奸者
(老公或老婆),一个则是只顾自己爽而破坏人家家庭的的相奸者(小王或小三),为啥
被讲得好像通奸者比相奸者更坏一样?明明两个人都不对吧?
今天既然选择结婚,本来就不该再与婚外对象性交,真忍不住就先离婚再搞不行?非要这
样背着另一半做爱才过瘾?一定要这样伤害配偶的情感?
小三小王明知对方已婚还要破坏人家家庭又是什么心态?被告相奸真的刚好而已,怎还好
意思要比照通奸者而要求对方元配撤告?人家本来就是夫妻有情份在,小三小王哪来的立
场这样要求呢?会不会太过分了?
元配不撤告好像还变成法律不对元配不对了?等等,一开始不破坏别人家庭不就没事了吗

不觉得通奸除罪是有道理的,也不觉得现行通奸罪有什么问题,刑事诉讼法第239条但书
也不用改,本来就是设计来让元配追究小王小三责任用的,不要破坏人家家庭就没这些事
了。
反而通奸罪的存在还能让元配有个出口可走而不至于做出更大憾事,情杀新闻已经够多了
,光靠民事解决不了问题,而且民事究责对一般人来说更难了。
作者: serra28 (kaso)   2017-05-07 03:15:00
烂死了..谁要爱一个大叔阿
作者: zszsdd (平民蚂蚁)   2017-05-07 03:16:00
你不觉得现在风向是在怪女生,而男生好委屈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7-05-07 03:17:00
外遇者根本不适合有婚姻 应该拿掉但书外遇者跟第三者通通抓去关免得给孩子立下坏榜样 败坏家庭价值
作者: zszsdd (平民蚂蚁)   2017-05-07 03:20:00
外遇对象跟自己女儿年龄差不多,说合意自己没错。出社会没几个信
作者: sbinayu (小滨)   2017-05-07 03:23:00
这篇纯论通奸除罪,但回题当然是已婚的大叔社会责任更大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7-05-07 03:26:00
但书不拿掉老是对偷吃的配偶撤告 教坏小孩抓去关当然不会 但既然这么痛恨第三者 应该通奸2人同罪并且加重刑责才对现在的通奸罪但书才是在损坏家庭价值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07 03:28:00
通奸除罪就是“前面也红灯右转 你为什么不抓”的概念如果真的很不满应该是讨论撤告条款啊 怎么会是整条去刑化?而且人家想原谅自己的老婆或老公也不行?这种通奸除罪的论述真的给人一种先射箭再画靶的感觉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7-05-07 03:34:00
我是说不能对配偶撤告的意思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07 03:34:00
当人第三者还可以堂而皇之要求去刑化 佩服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7-05-07 03:35:00
当然在财产分配上元配可以占优势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07 03:36:00
财产分配是离婚的议题吧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7-05-07 03:36:00
我想配偶被告应该婚姻也无法继续了吧这样要偷吃的人总会顾忌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吧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07 03:37:00
原配选择原谅另一半就可以继续
作者: zszsdd (平民蚂蚁)   2017-05-07 03:37:00
问题是第三者是孩童呢?谁的问题大,这应该提出吧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07 03:38:00
法定16就可以结婚了 16以下是犯罪行为
作者: zszsdd (平民蚂蚁)   2017-05-07 03:40:00
所以有心已婚男会锁定这点出手啊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07 03:40:00
如果觉得16太小 那应该把未成年保护拉高 跟通奸除罪真的八竿子打不著看要18还20都可以请儿少专家讨论看看
作者: zszsdd (平民蚂蚁)   2017-05-07 03:42:00
这是该讨论的,法条合理的可以改但不用全部删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5-07 03:43:00
拉高年龄改变的了什么吗?少蠢了
作者: zszsdd (平民蚂蚁)   2017-05-07 03:43:00
其实身为女性配偶又有小孩,更该讨论这条。毕竟男人的错,要女人原谅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07 03:45:00
而且,去刑化对被劈腿的经济弱势原配极度不利,因为现况判决的民事赔偿通常不高,如果只能告民事,没钱请律师的情况下很可能会没有能力提告。拉高很蠢,那现行的16蠢不蠢?为什么不要降到14或12?
楼主: todao (心里有数)   2017-05-07 03:47:00
民事诉讼对一般人来讲真没那么简单。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07 03:48:00
其实我认为这个case跟年龄和性教育无关 但是有人认为是女方太小 那只好讨论看看拉高未成年保护晚安 大家慢聊
楼主: todao (心里有数)   2017-05-07 03:55:00
晚安
作者: grassland123 (MONY)   2017-05-07 04:53:00
如果有个新闻标题是这样的: 16岁少女遭35岁元配告通奸 ,这样好吗? 16岁vs35岁 女人的战争,请下注,看谁会告赢婚姻是民法在管,外遇为何要由刑罚来涉入,通奸除罪民事赔偿还在不是。如果照这逻辑,非适当离婚下,也应该要刑罚
作者: soqqcat (笨猫)   2017-05-07 06:54:00
如果只有通奸罪可以这样子成为告诉不可分的例外,请问差别待遇的正当性在哪?通奸罪除罪化后,仍然有民事赔偿好吗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上面打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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