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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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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菸范围再扩大 酒吧、夜店、雪茄馆也不准吸
《菸害防制法》今年迈入第20年,卫福部国健署昨预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拟扩大
禁菸范围,删除原规定场所内设有独立空调及独立隔间的室内吸菸室、半户外开放空间餐
饮场所、雪茄馆、酒吧、视听歌唱场所可吸菸规定,新法将严格规定酒吧、夜店、雪茄馆
禁菸。国健署表示,修正草案将预告到3月6日,并收集各方意见,最后再送行政院及立法
院审议,新法实施时间尚无法确定。
国健署健康教育及菸害防制组组长罗素英表示,酒吧、夜店、雪茄馆禁菸,主因是依目前
设备均无法完全免于菸害,且必须保护工作人员也有免于菸害的权利。
此外,罗素英说,修正草案首次将电子菸纳管,新制规定不得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菸,一
旦经发现吸电子菸者,可开罚2千到1万元罚锾,而制造或输入者罚则将从原先1万~5万元
,提高到5万~25万元以罚锾。
罗素英说,现行《菸害防制法》规定贩售菸品给予未成年的行为人,可处1万~5万元罚锾
,新法则增列菸品贩卖场所的负责人也应处罚,若违法情节重大或1年内再犯者,将处5万
~25万元罚锾。(沈能元/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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