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劳基法是行政法
简单的说就是不管你干了什么
最重就是罚钱了事
公司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对职位越高的人越无感
如果在针对直接恶意侵害员工权益的部份
认定是犯罪行为
例如拒发加班费、拒保劳健保、伪造出勤记录之类的
以刑法规范公司的负责人或经理人
这样台湾的惯老板会感到有压力吗
想到今天某科技公司赚5千万解雇孕妇
结果重罚6万的新闻
只能厂厂啊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7-01-05 15:09:00杀头生意有人做 懂?
作者: wowpoqwow (克贝尔) 2017-01-05 15:10:00
非恶意 林全︰考量从轻或免罚
作者:
a15661263 (èª å¯¦è±†æ²™åŒ…)
2017-01-05 15:10:00台湾制定法律的人 背景大多是老板 怎么修?
作者:
erc (翔)
2017-01-05 15:10:00文组会来呛你法盲
作者:
wemee (方天画)
2017-01-05 15:11:00我的肛门好痒 懒叫好胀 突然好想找东西干进去呀!!!
作者: PikaONCE (皮卡) 2017-01-05 15:12:00
资方天堂可能吗
作者: MalenaMorgan (Malena Morgan) 2017-01-05 15:18:00
检察官不起诉法官判无罪 老板一样笑呵呵
作者: austin655117 (异类) 2017-01-05 15:27:00
也不是不行,但我觉得直接管收比较快
作者:
Kbart (凯巴特)
2017-01-05 15:35:00通常这种判决还会附带解雇无效,也就是孕妇可以复职。但是说真的走到这一步还是敲资遣费比较划得来,因为原雇主会开始对孕妇恶质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