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狼犬对决贵宾狗 结果狼犬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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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岁蔡姓男子前年8月,带着与所饲养的贵宾狗在碧潭风景区散步时,张姓男子饲养的
德国狼犬,却突然窜出一口咬住贵宾犬的肚子,蔡男抢救过程中也遭狼犬咬伤,路旁一
名妇人见状,与蔡男合力用贵宾犬的牵绳套住狼狗脖子,并将牠绑在路旁栏杆上,不料
救护车到达时,狼狗已经死亡。张男怒控蔡男违反动物保护法、毁损罪。台北地院判处
无罪。
前年8月22日傍晚5点多,新北市新店区一名67岁蔡姓男子,带着饲养的贵宾狗“Coco”
至碧潭风景区散步,与张姓男子带的德国狼犬“Miko”在自行车道狭路相逢,狼狗Miko
见猎心喜,挣脱绑绳狂奔而出,一口咬住Coco的肚子并拖行。
蔡男因紧抓Coco的牵绳遭到拖行,导致重心不稳跌倒受伤,但为了解救爱犬,不顾自身
伤势,仍冲向前用手使劲把狼狗Miko的利嘴掰开,Miko反过来攻击、撕咬蔡男的双手手
掌和小臂。
路过看见的杨姓妇人见义勇为,在混乱中用Coco的牵绳套住Miko脖子,与蔡男合力将牠
绑在路旁栏杆上,并协助打119报案后即离开现场;没想到,救护车到达时,狼狗Miko
竟然已以前脚悬空、后脚着地的姿势,被牵绳往上拉引,活活吊死。
张男认为是蔡男趁机吊死Miko,怒控蔡男违反动物保护法、毁损罪。
台北地院审理期间,双方已就毁损罪部分达成和解,法官认定张男的说法前后不一,不
确定Miko的死亡时间点,也无证据显示是蔡男或杨妇所为,或是狼犬自行意外吊死,因
此判蔡男无罪。可上诉。
判决指出,蔡男已67岁,当时已被狼狗咬伤多处,可见其体力明显劣于狼犬,难以想像
他负伤后还有余力故意勒毙壮硕的狼犬,因此认定无从证明蔡男有故意伤害动物致死的
主观犯意与犯行,判处无罪。毁损罪的部分,张男于审理期间撤回告诉,判决公诉不受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