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商店是吧...
算三个人好了
一个月多4天 加班费
133块算135好了
让你算两倍好了 也就是四天 每天多发一倍薪水
96小时 X 3人 X 135元 =38880元
也就是说 总公司只要肯少赚4万一家加盟店
便利商店加盟主就没差
全台湾有约5千间 7-11
5000 X 4万 = 约2亿一个月
也就是统一 一年多付24亿的人事成本
统一超商 2015年 年营收2000多亿
一个年营收两千多亿的公司 要想办法省24亿
应该不是啥太困难的事吧...
讲的便利商店很可怜似的....是加盟主被总公司剥削很可怜吧...
不知道我有没有算错啦
大家想想看囉